农女风华正茂第一百九十章 不亏是七爷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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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琅带着人在沙漠里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沙漠里昼夜温差极大,时常有强风呼啸,翻卷起漠漠狂沙。

    同行的士兵大多支持不住,已换了五六拨人,行进途中仍有士兵脱水昏迷过去。

    长安和虎山担心高琅身体,已接连来劝过许多次,可高琅没找到金小楼,说什么也不回去。

    那匹疯跑的马儿倒是一早便找到了,只是马背上空无一人。

    高琅立在马上,望向看不见尽头的荒沙,仰脖喝了一口水,正打算继续向前搜寻,便见不远处,有一众人向着自己而来。

    高琅遥遥的一眼便见到了当中的金小楼,忙弃了马,飞奔而去,一把将金小楼紧紧拥进怀中。

    金小楼觉得自己身上臭不可闻,生怕熏着了高琅,忙推开他,从他怀里拱了出去,一抬眼,见高琅满脸担忧的神色,忍不住笑了笑,柔声说道:“别担心,我这不好好的嘛!”

    高琅像个委屈的孩子似得点点头,将金小楼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见她除了到处脏乎乎外,并没有什么损伤,这才放下心来,眉眼上扬,跟着笑了。

    好半天,才又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思儿呢?”

    金小楼侧开身子,身后,一个满头长辨围着兽皮的女人抱着襁褓中的思儿缓缓上前来。

    思儿日日吃羊奶,倒比念儿看着更强壮些。

    跟在高琅身后的长安早已认出后边这群人正是掳走金小楼的那群,此时不动声色的靠上前来,附在高琅耳侧,轻言两句。

    高琅立马两步上前接过了那女人手里的思儿,另一只手揽住金小楼,向后一跃,长安立时带人冲过去,把那群人团团围住。

    “抓起来!”高琅一声令下,只听刀剑出鞘的响动声起。

    金小楼赶紧拦在前边:“等一下!”

    金小楼看向高琅,缓缓道:“他们走投无路,我们正需要人手,他们放了我和思儿,我已答应了给他们一个栖息之所。”

    ……

    营帐外火光冉冉,男男女女皆围坐在篝火旁,谈天喝酒。

    山鹰从架子上扯下来一个烤羊腿,羊腿半肥瘦,劲道的嫩肉裹着喷香的肥油,令人恨不得将手指也一起吞进肚里去。

    他们这群人已好久没有吃得如此尽兴过了,灌了一大口酒,山鹰扭头,冲一旁的高琅道:“七爷,你给了我们的女人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我们男人便死心塌地的替你卖命!”

    在这冰冷吃人的沙漠里,有一把火,一壶热酒,一块香喷喷的肉,便能叫所有流浪的人倾尽所有来换。

    高琅也灌了一口酒,拿起小刀割了块羊肉下来。

    他同意了金小楼的提议,将山鹰这伙人收入军营之中,男人留下来与村民一起接受虎山的训练,女人在后边帮忙做活。

    孩子们放在一处,请了附近村子里唯一一个念过书的先生来教学问。

    在这为大周百姓遗忘不屑的贡边,他们这群人热热烈烈的生活起来。

    只是他们的眸光看得很远,越过了贡边的黄土,越过了重重山脊,看向星光与海洋。

    高琅知道,他不会一辈子在这贡边,只是眼下他的势力还远远不够。

    “虎山说你是个行军的好手。”高琅将羊肉放进口中咀嚼起来,山鹰已跟着虎山练了两天,是个不俗的人才,“有能力的人,不会被黄沙埋没。”

    山鹰爽朗一笑:“跟着七爷不会错。”

    “不过……”山鹰收了笑意,“七爷不想问问我们这群人都是些什么来历?”

    高琅喝了口酒,摇头:“英雄不问出处。”

    山鹰点头,他也向来讨厌别人问他的出身。

    山鹰出身很好,好到可以用显赫来形容,只是家道中落,父亲被按上了顶谋反的重罪,抄家灭了九族。

    山鹰那时候不过五岁,他是从狗洞里爬出去的,一路流浪到了贡边。

    再后来,就随一伙通缉犯一起闯进了大沙漠里去,渐渐混成了这伙人的头目。

    高琅见山鹰的神情时而晦暗时而明朗,又开口道:“我倒是有其他事情要问你。”

    “什么?”山鹰收回思绪,出声问。

    “是谁给你们送的信?”高琅听小楼说起,是有人送信给山鹰他们出的主意,让他们来军营里绑走金小楼和她的孩子,高琅须得揪出这个奸细。

    山鹰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不能说。”

    见高琅眯起了眼,山鹰接着道:“七爷放心,我会替你紧紧盯着那个人的,不会再叫他搞出花样来!”

    营帐内,金小楼与南阳正看着小摇篮里并排睡熟了的两个孩子。

    高琅掀开帘子,一身酒气的走了进来,冲南阳挥挥手,将她给赶了出去。

    然后半倚着身,靠到了金小楼身边去。

    “我有时候想,我们带着孩子去一个鲜有人烟,但风光绝佳的地方,建两三间茅屋,就和井口村里的一样。再养些鸡鸭,一只狗两只猫,我们自己种田自己吃。待孩子大了,就去附近的村子里替他们谋个善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老了,天天的手拉着手,带着狗出门吹风去,这样的日子可真惬意。”

    金小楼喃喃:“只要你想,我就陪你去。”

    “你想一展壮志,我陪着你,与你谋划;你想隐世而居,我也陪着你,给你种地!”

    金小楼种地可是一把好手!

    高琅笑着,亲了亲金小楼的唇,两人温存片刻,金小楼复又开口道:“待思儿念儿满了六个月,便送他走罢。”

    金小楼从高琅怀里起来,眸光看向摇篮:“我怕待他们再大一点了,便会记得你我了。”

    对于被父母送走的孩子来说,不记得父母的样子,才是最好的。

    他们既然做了交换,再舍不得也须得说到做到,必须选一个孩子送去金骏山上。

    “送走……哪一个?”高琅又靠向了金小楼。

    金小楼摇头:“我也不知道。”

    这个选择太残忍。

    可他们却不得不做出选择。

    ……

    一晃六个月匆匆而过,贡边的夏天,酷热难当。

    麟儿已满了三岁,跟着长安满世界的乱跑,还追着要学骑马。

    长安特意找了匹半人高的枣红色小马驹,牵来作为麟儿的生日礼,手把手的带着麟儿学骑马。

    这日下午,两人刚骑着马在营帐周围跑了一圈,麟儿人不大,却最是聪慧,骑马射箭皆是一学就会。

    待下马时,长安已大汗淋漓,小小的麟儿仍旧不愿去歇息,挣脱了长安的手,又要冲去营地里找山鹰叔叔练摔跤。

    南阳端着一笼屉刚刚蒸出来的水晶包路过,向着麟儿喊了一声,正在山鹰膝边扭斗的麟儿,一听见南阳姑姑的声音,立马一抬脸,冲山鹰道:“今日我放你一马,山鹰叔叔,明日我们再一决高下!”

    “哈哈哈,小馋猫!”山鹰大笑,“闻见包子的香味跑得比马儿还快,逃跑既是认输,今日是你输了!”

    麟儿小脸一皱,登时立在原地,看看南阳手里的笼屉,又看看山鹰,片刻一回头:“南阳姑姑,你先去,待麟儿赢过了山鹰叔叔再来吃你的包子!”

    山鹰本只是打趣,现下却眼神一亮,赞道:“不亏是七爷的儿子!这么小一丁点,便有如此气性!”

    “今日我们便一决高下,你若赢了山鹰叔,叔叔带你吃更好的东西去!保管比你南阳姑姑的包子味美!”

    见麟儿又与山鹰缠斗起来,南阳摇了摇头,不再叫他,径直走向金小楼的营帐。

    掀开帘子一进去,金小楼便出声道:“可放进去了?”

    南阳点点头。

    这笼屉包子一共五个,有两个是用糯米皮包的,其中一个是芝麻糖馅儿,另一个是枣泥馅儿。

    金小楼特意令南阳放的这两个馅,她已经决定好了,思儿和念儿两个,哪个吃到了枣泥馅的哪个便去金骏山。

    她做不了选择,那就让他们自己来选择吧……

    南阳将包子取了出来,糯米皮包的那两个放在了思儿和念儿跟前。

    这几个月来,思儿越发的活泼好动,是个好奇心重的孩子,念儿沉稳安静,总是忽闪着一双眼眸。

    见包子递到跟前来,念儿还巴巴的看着,思儿已率先伸出了手,一下便握住了其中一个,径直往嘴里送。

    一口咬下去,红彤彤的小嘴上满是软糯香甜的枣泥。

    金小楼一咬唇,眼泪顿时便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