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气撞铃『根须』 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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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峰果然整治了一桌大餐,鸡鸭鱼肉,但凡古城搜罗得到的菜色,摆了满满一桌子,很有点僧少粥多撑死僧的感觉。

季棠棠要拿钱给他,岳峰只是不要:“穷家富路,你一直在路上,留着自己用吧。”

季棠棠不答应:“岳峰,我钱够的。”

岳峰笑了笑:“你能有多少?无非是你爸妈留给你的那些,你要真的百万豪富,早就进出包车星级酒店了吧?你这么坐吃山空只出不进的,能省就省点吧。”

他都这么说了,再推辞显得特见外,季棠棠只好把钱收回来:“让你说的我这么可怜,好像接下来,我就该沿街讨饭了。”

晚饭时,毛哥让小米和石头关了店门,大家一起围桌而坐,只有神棍抱着一桶全家桶蹲在远处的小马扎上——看起来,经过艰苦卓绝的谈判,神棍终于争取到了全家桶的福利,但同时也遭到了毛哥的打击报复:只能蹲小马扎,不得入席。

但这一点也不影响神棍的好心情,他得意洋洋地一边挤着番茄酱一边高声唱歌:“烤鸡翅膀,我喜欢吃,我喜欢吃呀,烤鸡翅膀……”

相比较他的独乐乐,这边人虽多,气氛却沉闷,岳峰并不提摆这桌酒的真实缘由,只说是为了十三雁的事,这一阵子大家都受了不少罪出了不少力,摆桌酒,算是犒劳。

这实在是个伤感的序曲,小米先绷不住,碰杯的时候眼泪啪嗒啪嗒的掉,石头拿袖子擦擦眼睛,问毛哥:“老板娘死了,这客栈开不长了吧?”

毛哥点头:“雁子这房子是租的,看租期还有一个来月,接下来我也不帮她续了,这风月就做到这吧,你们俩也别担心,我跟峰子谈过,多给你们几个月的钱,你们年纪还小,总能找到地方做的。”

然后又转头看岳峰:“雁子的东西我们拾掇拾掇,她身后没人了,你挑几样留个纪念,剩下的,看小米和石头要不要吧。”

这话题,越说越叫人难受,季棠棠忽然想起红楼梦里《飞鸟各投林》那首曲子,里头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用不了多久,这个叫风月的客栈就不存在了,在这里打工的人,曾在这里落脚的岳峰、毛哥还有自己,还有曾经发生在风月的故事,就会像是被大风刮散的沙子一样,不知道会被吹到哪里去。

落了片茫茫大地真干净。

毛哥给每个人杯子里都斟上酒:“这杯敬雁子的,雁子没过到三十岁,这辈子受罪的时候多,享福的时候少,雁子是个好女人,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遇到对的男人。下辈子投好胎,走好路,找个好男人,夫妻俩和和美美的,来,干了。”

每个人都举杯,白酒入口涩的很,小米先呛开了,岳峰看着小米说了句:“女孩子都少喝点。”

小米固执地摇头:“雁子姐对我挺好的,这敬的酒不能短了。”

季棠棠坐在边上,沉默着小口抿着杯子里的酒,酒桌上的话题跟她无关,她像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局外人——不过这样也好,没人硬要劝她酒,她静静听着岳峰和毛哥讲十三雁的事情,头一次知道原来十三雁年少失足,一个人偷偷去黑诊所刮胎伤了身体,从此不能生育,家里容不下她,她年纪轻轻就开始流浪,饥一顿饱一顿,曾经半是为了生计跟了一个渣男好几年,那人后来转手把她给卖了,卖给湘西某个县的黑社会头头,阎老七。

那时候,岳峰和毛哥他们认识不久,跟着光头的自驾车一起去湘西,晚上在野地里起篝火扎营喝酒,喝完酒回帐篷,才发现自己的帐篷里躲了个女人。

十三雁给岳峰跪下,流着泪求他救救自己,岳峰当时也没辙,出去找毛哥他们商量,还没把事情交代清楚,阎老七带人牵着狗追到了,没费多少功夫,就把十三雁给拖了出来。

阎老七是个仔细人,看到岳峰他们是外地的,怕他们来头大,没难为他们,只是凶了他们几句,转头就拿十三雁出气,当着岳峰他们的面拿棍子抽她胳膊,使的狠劲,一棍子下去就把十三雁的胳膊给打折了。

十三雁也硬气,被打折了胳膊不哭也不叫,咬的嘴唇都烂了,只是抬起头看岳峰,岳峰拳头攥了又攥,到底没忍住,一脚就把阎老七给踹飞了。

说到这时,毛哥看着岳峰笑:“雁子也真识人,她怎么就知道你心软?说实在的,那时候她求我或者求光头,我们都未必会动。”

岳峰敬毛哥酒:“我那时候冲动,带累你们了,光头被狗给咬了一口还帮我跟阎老七那帮人死磕,不过后来足足三个月没理我。”

小米和石头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全然没想到平日里那个风情万种的老板娘还有这段心酸往事,石头问岳峰:“峰子哥,那后来呢,阎老七没找你麻烦?”

毛哥笑起来:“怎么不找啊,他当着人家手下的面打了阎老七,还把人家女人给带跑了,是你的话,你忍得下这口气?而且都是在路上跑的,托七托八,想找到峰子很容易的。阎老七后来找到人给峰子带话,要么交人,要么交钱,开口要五万,后来有中间人在里头说和,峰子出了一万,是吧?”

岳峰淡淡一笑:“挺久之前的事了。”

毛哥叹气:“也难怪雁子喜欢你,你背后为她做了不少事的。”

就这么边喝边聊,小米先有了醉意,紧接着是石头,昏昏沉沉朝桌上一趴就睡着了,毛哥说话开始大舌头,眼瞅着就差一头栽倒了,一直心痒痒的神棍挤过来,举着可乐要跟季棠棠碰杯:“小棠子,我能不能给你做个专访啊?”

季棠棠笑:“你要访什么?”

“鬼上身那事啊,”神棍讨好地笑,“你是第一当事人啊,我老早想找你作采访来着,就是找不到你,跟老毛子说吧,他又骂我多事,好不容易等他喝醉了,小棠子,做个专访行不?我会把你写到我书里的,用一大章写。”

季棠棠不说话,伸手拿过桌上起了盖儿的一瓶白酒,挑衅似的摆到神棍面前,毛哥一张脸红的跟大虾似的,看着神棍嘿嘿直笑。

“我我我……我不行……”神棍咽了一口唾沫,“我一杯倒……”

“那随便你,”季棠棠耸耸肩,“为了学术研究,总得付出点代价的,你自己选。”

对于神棍来说,学术研究永远是第一位的,他抱起酒瓶子嗅了嗅,倒进肚子里之前又跟季棠棠确认了一次:“专访啊?”

季棠棠给他吃定心丸:“专访。”

神棍放心了,一仰头咕噜咕噜开始喝,咕噜咕噜到一半时,扑通一声就栽过去了。

季棠棠吓了一跳,“一杯倒”只是耳闻,直觉是夸张的说法,完全没想到真的会有人现身说法,想想觉得好笑,还担心神棍是装的,俯下身去推他:“哎,哎,真醉了?”

神棍不耐烦地哼哼了两声,还舔了舔嘴上的番茄酱。

季棠棠乐了,问岳峰:“神棍的酒量真的这么差吗?”

等了半天,不见岳峰回答,回头一看,不觉都愣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岳峰已经醉了。

刚刚还是那么热闹的场合,现在忽然就冷清下来了,季棠棠呆呆看着岳峰,心想:到底是千里搭长蓬,没有不散的宴席。

岳峰其实没有完全醉倒,他头晕晕的,有点难受,就枕着胳膊趴下了,季棠棠问他话的时候,他听到了,没有立刻答她,等难受劲儿过了想说话的时候,才发觉周围安静的有点吓人,忽然就反应过来:棠棠以为我醉了。

这么想的时候,心里有点空落,又有点释然:这样最好了吧?不然跟她两两相对,要说些什么呢?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该交代的说了也是废话。那就这样了吧,她走了,一切也就都结束了,生活会回到以前的轨迹上,那扇通往血腥的、诡异的、无法理解的事情的门,也就彻底向他关上了。

他听到轻轻的上楼的声音,过了一会,又是下楼的声音,下楼的声音重了许多,她应该带着行李下来了,紧接着,她就在他面前停下来了,似乎一直在盯着他瞧。

岳峰忽然就很希望季棠棠已经发现了他在装醉。

但是她没有,末了,她只是轻声说了一句:“岳峰我走了啊。”

只是很普通的一句话,说的他眼泪都快下来了,酒劲终于上来,太阳穴突突的疼,他听到了关门声。

关门声很轻,心里突然就空了一块,他继续趴着,似乎这样就可以说服自己自己确实是醉了,脑子越来越清醒,能清晰分辨出几个人的呼吸,哪一个滞重,哪一个轻柔。

但是没有她的了,她从他们的世界里,离开了。

想清楚这一点,心里堵的异常难受,岳峰撑着桌面抬起头,看到桌上几瓶剩的白酒,想也不想,抓起一瓶就往碗里倒,一瓶倒不满,搁下了又去拿另一瓶。

毛哥在对面叫他:“哎。”

岳峰吓了一跳,他愣愣看了毛哥一会,忽然就愤怒了:“你装醉啊。”

毛哥很平静:“你不也一样。”

岳峰被他噎的说不出话来,恨恨看了他一阵子,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讨厌到无以复加,他把面前的酒瓶子一推:“懒得跟你说,我睡觉去。”

说着起身就走,毛哥在背后喊他:“哎,峰子。”

岳峰心里的火突突的,就想借地儿撒出来:“你妹的,又怎么了?”

“你要真舍不得,去送送她吧,反正以后也见不着了,送一送不妨事的。我也不知道这丫头到底干什么的,不过看起来,她这种一个人到处漂的日子还会过很久——这么晚了,去车站这段路,就别让她一个人走了吧。”

岳峰胸膛剧烈起伏着,末了齿缝里迸出几个字:“老子没舍不得!”

毛哥没理睬他,起身收拾桌上的背叛狼藉,碗碟碰撞之间,慢吞吞说了一句:“这又不是跟谁打赌,舍得舍不得,你自己知道,既然没舍不得,就上楼睡觉去呗,发什么横呢。”

季棠棠原本是打算直接去车站的,但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夏城门口。

还没有到半夜,正是酒吧生意最好的时候,灯火通明,人影憧憧,有音乐慢慢飘出来,是日本电影《人证》的插曲,《草帽歌》。

伤感的歌曲,有很多客人沉默着动容,但却丝毫妨碍不到另一些人的买醉狂欢,你的悲伤,在另一些人看来,无非尘埃草芥。

叶连成靠窗坐着,身边挨着一位面容姣好的年轻女孩。

季棠棠的目光落在两人交叠的手上,奇怪的是,心情居然没有起伏,像是一汪安静的通透的水。

她低头点着了一支烟,就在街对面的暗影里坐下,看着对面的叶连成,就像看着框框里的电影默片。

季棠棠娴熟地吐出烟圈,有好几次,故意让叶连成的脸罩在烟圈里,烟圈扩大了便模糊开,像是终将模糊的记忆,能在古城遇到叶连成,她到底还是心怀感激的。

再给自己一支烟的时间,看着他,想想以前的事情,然后离开。

烟抽到一半时,那头忽然起了争执,叶连成愤怒地推翻那女孩刚端过来的托盘,也不知道究竟洒了些什么东西,那女孩在叶连成面前站了很久,忽然一转身就离开了。

季棠棠看的有些发愣,烟头上积了一截烟灰都没有发觉。

不一会儿,那女孩从夏城出来了,伸手揉着眼睛似乎是在擦眼泪,又过了一会似乎是手机响了,她一边接起一边往这头僻静的地方走。

走到近前才发现地上还坐了个人,身边有个大包,应该是来旅游的,那女孩看了她一眼,稍微转过身去,对着手机说话。

季棠棠听到她声音有点哽:“没事,没事,我没要哭。真的,过两天回学校,辅导员问起,帮我搪塞一下啊。”

也不知道那头说了什么,她有点吞吞吐吐:“阿成心情不好,昨天古城出了点事,听说是人命案,我中午到的,子华说阿成一直不吃东西……我还想着我劝他肯定吃……没事,心里有点难受,没什么……”

“我没一直迁就他啊……我知道,那我就是喜欢他啊,是啊是啊,我知道你是姐妹,为我好,我现在就是……控制不住……”

季棠棠的唇角露出一丝微笑。

多么熟悉而又幸福的场景啊,这女孩应该还是大学生吧,身后有一堆寝室的好姐妹为她出谋划策,她喜欢上了不靠谱的男人,有人鼓励她勇敢追求,有人泼她冷水让她尽早回头……多像当初的场景啊,当时,叶连成刚刚追求她的时候,寝室的姐妹们是怎么说来着?

“小夏,一定要抓住啊,英俊又多金,将来我要做你伴娘的!”

“小夏,帅的一般都花心,我觉得吧,皮相不重要,关键是内在,要老实、靠得住。你看美女一般都不跟帅哥在一块,咱小夏是美女吧,将来估计不配帅哥,跟叶连成不合适,不合适……”

……

那女孩打完了电话,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正想重新回去,季棠棠叫她:“哎,姑娘,你过来。”

那女孩吓了一跳,回头看季棠棠,见她指间夹着烟,心里先生出了三分警惕,季棠棠笑了笑:“出什么事了?”

“关你什么事啊?”

季棠棠并不生气,她看着窗户里的叶连成:“吵架了吧,为了什么,说不定我能帮你啊。”

那女孩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明显愣了一下,再开口时,声音里多了几分迟疑:“你……认识阿成?”

“挺熟的,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季棠棠弹了弹烟灰,“要不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说不定,我能给你支招的。”

那女孩还是犹豫着不说话,间或用忐忑的目光打量着她,季棠棠一点也不着急,她很有耐心地把一支烟抽完,在台阶上把烟蒂掐灭,台阶上留下一个黑色的圆圈,低头一吹就淡了很多。

“也……也没什么事。”那女孩终于避重就轻地开口了,“就是……出了点事,阿成一直不吃东西,怕他饿坏了,一直逼他吃,他发火来着……”

“哦。”季棠棠嗯了一声,“那真是太不懂事了,这世上那么多人填不饱肚子呢,让他吃东西,居然还发火。”

“不是不是,他是心情不好。”那女孩赶紧为叶连成说话,“他挺烦的,我还在边上叨叨……”

季棠棠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她:“你跟他什么关系?你是他女朋友?”

那女孩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不是……,算是朋友吧,我不是他那种……女朋友。”

季棠棠哦了一声:“了解。”

那女孩讷讷的,也不知该说什么,顿了顿想走,季棠棠又开口了:“你想让他吃东西是吧,那你得拿他爱吃的东西给他。”

那女孩点头:“都是爱吃的啊,牛排、茄汁鱼,还有卡布奇诺。”

季棠棠笑起来:“我的意思是,也可以试试他从前爱吃的啊。”

她让那女孩帮她看着包,自己去街头的小卖店,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袋瓜子,小包的恰恰香瓜子。

那女孩瞪大了眼睛:“阿成喜欢吃瓜子?”

季棠棠没吭声,她坐到台阶上,从包里翻了纸巾出来,抽出两张干净的垫在地上,撕开袋子的口,倒了一堆在手上,开始剥瓜子,剥好的瓜子米儿堆在一起,瓜子壳堆另一张纸上,那女孩忍不住又问她:“他喜欢吃剥好的瓜子?”

季棠棠嗯了一声:“坐下跟我一起剥吧。”

大半夜的,跟一个奇怪的说不清来历的女孩一起剥瓜子……那女孩怎么想怎么觉得怪异,勉强挤出一个微笑:“不要了,我先回去吧。”

季棠棠没看她:“那随便你,你回去了,他照样还是不吃东西的。”

那女孩没吭声,过了一会,她小心翼翼地挨着季棠棠坐下来,也从袋子里倒了一小堆瓜子在手上。

季棠棠很专注地剥着瓜子,食指和拇指的指肚很快摁地生疼,有时候手指的力量实在剥不开,只好放到牙齿中间先磕一下。

叶连成喜不喜欢吃瓜子她是不知道,但是她自己,是真的很喜欢吃瓜子,也真的很讨厌剥瓜子。

那时候,都是叶连成剥给她吃,剥着剥着就向她诉苦:“手真的疼哎,小夏,买那种一包一包剥好的吧,也不贵多少。”

“那种不好吃啊,”她可怜兮兮看叶连成,“我就喜欢吃这种的啊,做人家男朋友,就得能忍,我看好你的。”

叶连成内牛满面。

他剥了一阵子,又问她:“小夏,你不是一辈子都喜欢吃瓜子吧,那我给你剥的瓜子壳,不得堆成一座富士山了?”

她想了想,露出鬼子一样的奸笑:“所噶。”

叶连成感叹:“这年头,讨个老婆不容易啊,你看得会多少技能啊。”

她给他画大饼:“坚持!下次我也剥给你吃的。”

叶连成绝倒:“得了吧你,这话你说八百遍了都……”

季棠棠笑起来,当初给叶连成画的大饼,现在终于和面下锅了,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了吧,记忆中,她好像是遇到了叶连成之后才开始爱吃瓜子的,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吃过——这个习惯,到底是她的,还是因为叶连成而养成的?

……

那女孩捧着一纸包剥好的瓜子,自己也觉得好笑:“好傻的样子哦。”

季棠棠吩咐她:“就说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别说是遇到了我教的。”

那女孩俏皮的笑:“我知道。”

顿了顿她神秘兮兮靠近季棠棠:“其实,我猜到了,你应该是他以前的哪个女朋友吧?”

季棠棠点头:“还真让你猜对了。”

那女孩有点怅然:“我觉得你挺好的啊,你这样的都跟他长久不了,唉……”

她往夏城走,走到后半程,步伐又轻快起来,到底是年轻的女孩子,即使感觉挫败,也能很快鼓起勇气,和继续争取的信心。

那个框框里,她看到叶连成打开了那个纸包。

泪水毫无征兆的突然间夺眶而出,季棠棠拿手擦了擦眼泪,轻声说了一句:“阿成我走了啊。”

到车站时是凌晨三点钟,这里应该没有夜班车,整个车站黑魆魆的,像是趴蹲在黑暗里的庞然大物,看大门的老头打着呵欠不让她进:“最早去昆明的一班车五点半,至少五点车站才开门,你到时候再来吧。”

季棠棠很有耐心地求他:“大爷,你看都半夜了,我也没地方去,你就开个门让我进去呗,我在里头打个瞌睡也就天亮了,不会违反规定让你难做的。”

说到这时,自己都诧异于自己的刻意委曲求全和低姿态,似乎在路上走的久了,就更加习惯于陪着笑说软话,越来越不在乎别人的生硬和盛气凌人,硬碰硬有什么好处呢,适当地放低身段,弯弯膝盖,能得多少方便就得多少吧。

老头看了她一会,似乎对这种漂亮的城市女孩子对他这个乡下看门的小老头如此好声好气很是受用,想了想取了叮呤当啷一串钥匙:“那你到大厅睡会吧,五点钟就能往里放人了。”

大厅里黑洞洞的,老头帮她开了一盏小壁灯,电压不稳,黄色的幽暗灯光一闪一闪的,只能照亮就近的一排位置,季棠棠谢过老头,自己从包里把裹好的睡袋取出来,权当是枕头,挨着椅子就躺下了,老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就出去了,关上大门时,季棠棠听到他低声嘀咕:“像民工一样睡觉……”

季棠棠差点笑出声来,她闭着眼睛想:民工也好,富豪也好,睡着了也就是身下垫着那一块地方,能睡得安稳,就都挺舒服的。

岳峰比季棠棠先到车站,看门的老头对被他扰了清梦非常不满,玻璃窗推开一小口,很凶地吼他:“五点!五点才开门!”

岳峰只好悻悻地离开,路上越想越蹊跷:这丫头不去车站,哪去了呢?半夜在古城溜达?去找叶连成了?还是去后山那间小破屋了?

总之,他是没找到,眼看着天就要亮了,心里终于开始慌了:可能是走岔了吧,那还是去车站蹲守比较靠谱点。

再次赶到车站,五点过十几分,车站的门开着,早点的摊头陆续出摊,几个赶早班车的在摊头前指指点点:“拿个茶鸡蛋……两根油条……有包子不?肉馅的不?”

岳峰直接进的大厅,一眼就看到季棠棠躺着睡觉,大厅里还坐了稀稀落落十来个人,都在打着瞌睡。

找了大半夜,真找到了,反而迈不开步子了,岳峰突然就觉得跑来送行也是一件很傻的事,他犹豫着到底要不要过来,就在这当儿,季棠棠突然腾的一下就坐起来了。

毫不夸张,腾的一下,好像是相机上闪光装置的忽然弹起,岳峰没提防,吓的一颗心砰砰跳,他看到季棠棠茫然地坐了一会,紧接着就站起来,慌乱地理着头发,从身上往下拍什么东西,最后甚至坐到座位上,把鞋子脱下来,口朝下磕了又磕。

岳峰茫然:她这是……干嘛?

季棠棠原地站了一会,好像发现了什么,匆匆把睡袋塞进包里,拎起了就走到车站里的墙报布告栏边。

那里贴着一张云南省的地图和一张中国地图,岳峰走近了些,看到她伸出手,在地图的西北位置移动着丈量,最后停在了一个方位。

隔着太远看不真切,岳峰大致记住了位置。

就在这时,进站口的门开了,有个女的持着大喇叭出来喊:“昆明昆明,早班车昆明,凭票上车,没票的先上车后补票,保证有座,保证有座……”

大厅里候着的人多半是赶这班车的,闻言拎起行李就往进站口跑,外头还有豆浆稀粥喝了一半的,拎着包就往站里冲,相比较而言,季棠棠相当沉得住气,直到入站口都快没人了,她才背起包往进站口走,走两步还若有所思地回头望望地图,也不知道是第几次回头的时候,忽然就看见了岳峰。

季棠棠愣了一下,然后下意识伸手朝岳峰摆了摆,岳峰也朝她招了招手,正想上前去,那个持喇叭的女人急了:“哎,这姑娘,你走不走,再迟没座位了。”

这话一下子就把岳峰钉在原地了,季棠棠冲他笑了笑,说了句话。

看口型,似乎在说:“别送了。”

大厅里一下子冷清下来,只剩下打着呵欠的保洁工拎着扫帚簸箕开始上工,岳峰沉默了一下,走到那副地图边,依着刚才记住的方位,伸手出去比了比。

大致是在甘肃北部,已经靠近新疆,很多熟悉的地名,嘉峪关、酒泉、安西、敦煌,岳峰轻轻叹了口气,陇北他是去过几次的,大片的戈壁,地图上看寸长的位置,现实中是望不到边的广袤,现在是冬天,那里最低温度应该得有零下二十度吧。

看来,到了昆明之后,季棠棠会往北走,否则她刚刚看的,就应该是云南省地图而非中国地图。

只是,陇北很大,具体,她会去哪个城市呢?

岳峰站了一会,忽然想起了什么,一回头看到保洁工快清扫到季棠棠刚刚睡的位置了,忙赶过去:“先别扫!”

在保洁工莫名其妙的目光中,岳峰慢慢蹲了下去。

地上,覆盖着厚薄不均匀的一层沙子,沙粒有些粗,的确是戈壁沙漠的风格,联想到她刚刚一直在身上拍打,难道拍打的就是这些沙子?其它的座位都干干净净,只有她待的位置有沙子,不应该是睡前沾上的,看起来,倒像是她曾在睡梦中,去过什么地方——这一点固然匪夷所思,但之前在她身上发生的事情,不都让人费解吗?

保洁工不耐烦地拿扫帚往地上顿了顿:“哎,哎,还让不让人扫了?”

岳峰说了句“不好意思”,又折回到那副地图面前,想了一会之后,确定了一个位置。

敦煌。

陇北固然是戈壁沙漠的地形,但是说到典型的沙丘沙漠,敦煌占了两个,一个是市内的鸣沙山,那是著名的星级景点,管理上比较完善,联想到季棠棠一贯的去处,似乎另一个的可能性更大些。

地图上没有标这个点。

距离玉门关以西七十五公里,大片的雅丹地貌,面积约四百平方公里,北部直连新疆罗布泊,内里无数风沙蚀刻的岩体,据说入夜时大风刮过,会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怪叫声,当地人称之为雅丹魔鬼城。

『根须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