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等你暗恋
◎暗恋
暗恋,是不成熟的表现。等你老到一定程度,等你熟谙爱情游戏规则,便懂得了如何玩弄暧昧、如何迅速地表白,然后飞快地遗忘。
暗恋,往往发生在对爱情不甚明了的年代。除了孩子,谁还愿意做这样的事情?明明很在意,偏偏要装做不在意;明明想靠近,偏偏要装做很远离。
那时候,根本没想过耳鬂厮磨、长相厮守。能每天见一面,就已经满足。你熟悉他穿的每一件衣服,人群里一眼就能把他认出来;不管在哪里,总要搜索他的身影。找借口到他可能出现的地方走动,如果真的遇到,又装做很冷漠的样子擦身而过;你喜欢听别人谈论他。用名字的笔画来测算和他的缘分,看他的星座和生肖……
因为他,生活多了许多希望,多了很多苦涩的甜蜜。在他的一无所知中,青春悄然而走。
成人的世界,不会发生暗恋。依然会心动,依然有隐秘的情感。可是,与暗恋无关。因为我们已经懂得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会为了单纯的“喜欢”在某个人身上耗费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更关键的是我们逐渐明白再美好的爱情都会输给时间,我们越来越害怕受伤,没有勇气在未知的感情上下赌注。
用袁泉的《暗恋》作结语:许我向你看,每夜梦里我总是向你看。在这滚滚红尘心再乱,一转头想你就人间天堂。许我向你看,美好记忆只因为向你看,纵然青春是如此短暂,爱恋才如此漫漫的延长……
晚上和女友们约会,回到家里,依然兴奋,整理以前写的东西,却看到有关于一个朋友的蛛丝马迹。
顷刻间,青春往事如潮水般涌来。
◎那么爱你为什么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就结下梁子。
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晨读时光,他走到我面前,问我姓甚名谁,哪个年级、哪个班级。我看他一眼,没说话,离开。他错就错在跟了上来,继续追问。给我留下了一个“骚扰”的恶名和无可挽回的坏印象。
后来,我在北京上大学,他在四川学美术。他辗转打听到我的电话,说我们可以做普通朋友。
第一年,他说四川梅花很美,我说我喜欢。过年回家,火车都快开了,他还在四处找梅花。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捧着梅花坐了一夜火车。第二天,带着梅花和四川特产出现在我家大门外。我在睡觉,不肯起来开门。听到他和我妈说:阿姨,不进来了,东西放门口。
第二年,他实习。第一个月,工资2000元。他用1500元买了一条白金手链送我。我暂存了几个月,过年回家当面退给他。
第三年,他来北京看我。我没见他。后来才知道他那次是想来北京发展,因为我无言的打击,后去了珠海。只因为我无意中说过想看看大海。那年五一,他当了我的导游。整整七天,把房子让给我,带我吃各种好吃的,带我逛街、陪我在海边看日出。可是,我讨厌他一丝一毫的暧昧态度,从不给他好脸色看。最后,一个人跑去深圳玩了几天。
第四年,我毕业。他终丨来北京,在一家房地产公司。我不接他电话,不回他短信,人间蒸发。后来,他又找到我。我觉得他阴魂不散,恼怒不已。我们约在华堂门口见面。他迟到,我等到他以后转身就走,他跟在后面拉扯,我用包砸他,自己跳上出租车。
他说,这么大的北京。我和你是老乡。你不能不理我。
他紧追不放,我躲避不及。他的字典里,没有见好就收这四个字。他痛苦地问我怎样才能满意。我轻飘飘抛下一句话:整容吧!我看你样子就不开心。
第五年,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危时给我打电话。说这是他唯一想起来的一个号码,我同平时一样,冷静到漠然。
病好以后,他说死我都经历过了,我不再怕你。
他约我和几个朋友在一家私房菜见面。这时候,我们已经能随意开玩笑。两小时的用餐时间,他一直在和朋友控诉我对他的伤害。让大家觉得我该被拖出去斩了,或被狗咬了,狼吃了。
他说他做噩梦,梦里有我。他说不管我怎么对他,总是他心里最重要的人。他说他不敢打电话给我,只是经常会想我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可是,不管他为我做了什么,我从不关心他的死活。他的信,全部扔掉;他的画,质疑他的品位。
他告诉我他的现任女友就是这家私房菜的经理。她懂得欣赏他的画,挂在餐厅最显眼处。她喜欢他的长相、他的谈吐。
第六年,喝醉酒的时候,他会给我发煽情的长短信、说要来看我。但清醒后,没有消息。逐渐的,没有联系。
第七年,没有他的消息,我忘记了他,似乎按了大脑里的Delete键。
前几天,突然在一个Party上见到他。主人要给我介绍时,我有些惊慌。
等他走到我面前,我有些惶然。他完全变了样子,似乎是另外一个人。
他胖了足足有三十斤。曾经脸上所有凸显灵气、彰显傲气的棱角,全部被肉填满。他剪了齐肩长发,留了板寸,还有小胡子。他不再穿具有强烈艺术家气质的花衬衫,白衬衫和灰毛衣,朴素得让人意外。
他淡淡地看着我,说:“你好。”
我说我认不出你了,他笑,说人总会变。
他给我倒了杯茶,就去和别人聊天了。
莫名地,我很想说声对不起,却始终没找到机会。
想起很久以前,他每天给我打电话。我烦了,不接。有时候一整天,有将近五十个未接来电。12345……全是他!偶尔听到莫文蔚的歌,仿佛唱出我的心声:从女性观点让我明白地说,无论你是掏心挖肺呼天抢地或是热情如火,不止白白惹人讨厌让人嫌你啰唆,恨不得没跟你认识过,你讲也讲不了听又听不懂,懂也不会做,你做又做不好,你现在唱个这样的歌,你到底是想对我说什么?
我把歌词发给他。他装做不懂,依旧我行我素。我无比担忧,觉得他没救了。不过几年时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那时候,我不懂这一辈子,不计后果的对谁好,只能有一次。这一次,最纯粹、最完整,但迟早会有结束。那么爱你,不过是因为年纪小。谁爱了,不代表谁就低人一等。别人爱你,也不代表你就可以把这份爱当成伤害他们的砝码。
那时候,我不懂得如何给人留面子,甚至不懂最基本的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弄到最后,连朋友都做不成,只好形同陌路。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走了他还在
少年时,我喜欢一切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谈吐得体、举止优雅。他比我年长,在他身上有我当时无法触及的成熟;他有订着珠扣的白衬衣,说那是宴会服饰;他穿长长的黑风衣、西服在衣柜里分格挂起;他喝红酒、热衷于收藏;他只用沙宣的摩丝、欧珀莱的洗面奶……最最关键的是他看很多书,会写诗、会作文。还有,我是双鱼、他是天蝎。星象分析说,双鱼和天蝎是最完美的组合。
我一相情愿地以为,我们是天作之合。可是,天公不作美。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从彼此的生活中退了出来。为此,我曾经难过、伤心,甚至绝望。不过,一切都过去了。
有一年夏天,我在保利剧院远远看到他,下意识躲到了树后。今年夏天,我在一家常去的咖啡馆与他邂逅。我下意识理理头发,深吸一口气走过去。
他变化不大。衣着休闲了一些、眼角多了几条皱纹,依然拎着他的戴尔笔记本。以前,我觉得这样很酷;现在,我想告诉他:这种行为,在旁人看来带有七分表演性质。在星巴克之类的地方,对着屏幕猛敲键盘显得极为做作。
天蝎:“你怎么打扮成这样?”
我看看自己,衣着光鲜。于是微笑。
天蝎:“你看起来很年轻。”
我继续微笑。他合上键盘,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太瘦了。楚楚可怜的样子。你过得好吗?”
我微笑点头:“很好。”
天蝎:“你还是老样子,总是和我较劲、和自己较劲。”
我的微笑有些僵硬。难道,我过得不好才对?
天蝎:“安,你过得不好,是吗?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受尽了委屈,然后投奔我而来。”
我一顿狂咳,差点把自己给呛死。
这个话题显然已经进行不下去。我们开始聊文学。他兴致勃勃地邀请我看他新近写的一篇小说,他说:“我本来想写一个短篇,可是我的朋友们说我写得特别好,他们让我写成长篇。”
在他那个所谓的以文会友的圈子里,有一帮文学爱好者。有定期的例会,评论彼此的作品。他说:“你能给我些建议吗?”我说:“verypefect!非常完美!”
他瞪我一眼。苦口婆心地说:“安,我看过你的博客。你的文笔在女孩子中算是很不错的,很有天分。可是你能不能不要写那些琐事了,写点有主题的东西。像我这样,练习下去就会形成自己的风格。你这样浪费了……还有,咱能不能不要往博客里贴照片了?太浅薄。以文字取胜好不好?”
我嬉皮笑脸说道:“我本浅薄。”
他郑重其事:“不许这样说自己。”
我忍无可忍,打断他:“平日写稿子,写了太多选题,不想再写有主题的东西。何况我从来没打算把博客写出什么名堂,自娱自乐而已。”
于是,这个话题也中止了。中途,有朋友打电话来,他以为是我男朋友,很不悦。说:“和我在一起,你怎么能和别人聊天。”我想告诉他,我们已经结束了,现在我已经有我自己的生活。没有他,我衣带渐宽,终曰以泪洗面,郁郁寡欢。这是小说。
一时冷场。他掏出两个小瓶子,“过两天要去骑马,朋友帮我买的防晒霜。两瓶,不知道怎么用,你帮我看看。”我一看,是妮维雅。一瓶防晒、一瓶精华。我耐心告诉他用法,忍不住又浅薄了一回,“超市货。太油,PF值也不够。哎,你不是欧珀莱的FANS吗?”
气氛实在尴尬,我说:“我走了,我去国贸。”
他说:“我陪你逛吧!”
我看他一眼,“算了,我要去买包,你如果去了还得给我掏钱,多冤啊!”
他哦了一声,居然再无语。 •
我一个人在国贸闲逛,满脑子都是他幽幽的语气、暧昧的眼神。试了好多件衣服,才从沮丧、压抑的情绪中舒缓过来。我以为曾经爱过,可是现在为什么是这样?我们之间几乎无法交流。他还是老样子,那么,是我变了?我似乎一个人走过了几万光年的距离,一回头,发现他还在原地打转。
几年的时间,对他而言已经不会产生什么变化。可是,我却经历了从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曾经一度,我误以为沙宣、欧珀莱是品位生活的象征。如今,我用香奈儿、娇韵诗,他还在用欧珀莱。
如今,我成为不折不扣的文学青年。采访了很多文化名流。每写一篇文章,都能变成铅字。文学在我心里已经没有丝毫神秘可言。并且,写作是个人的事。我觉得他们那样煞有介事地讨论、修改,实在搞笑。
我依然追求形而上的东西。可是,我认为这是个人特质,不应该挂在嘴边。在精神上,你可以阳春白雪;但是在生活中,希望真实一些。不要耍花枪、不要做作、不要把自己陷人忧伤的文人式的悲剧情节,做真实的自己、快乐的自己。
后来,我发短信问他,“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他说:“我希望我们好一辈子。如果我现在想结婚,你会考虑吗?”
我合上电话,不做回应。在我心里,求婚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这个显然不算数。
我想,他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我说的朋友,只不过是相对于仇人这个概念。毕竟曾经爱过,所以以往恩怨一笔勾销,不要形同陌路,也不要一直说对不起。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万万做不成了。
如果真的还能做朋友,也就不必分手了。
分手了还能不能做朋友?旧情人是否应该再见面?各种各样的时尚杂志已经讨论过千百遍。在这里,还是再给一个否定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