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言写意第28章 我不要你哭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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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意闻言,立刻气愤,“你装睡!”
 
  “写意……”他笑吟吟地睁开眼睛,伸手摩挲着她的脸蛋,“那你的过去呢?”他问。
 
  “我?”她的眼眸微微闪烁,“我……不记得了。”
 
  他终于也要问了吗?
 
  他没有接话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我出过车祸,有些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她终于鼓起劲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眼睛微红,唇角有些发颤,似乎倾尽了勇气。
 
  顷刻之后,她又敛收神色,想轻轻推开他转过脸去。
 
  “以前所有的事?”他故意问。
 
  “其实不是全部,只有一些,就是我读大学时候的事有些不记得了。”她静默片刻后幽幽地说。
 
  “找回来了吗?”
 
  “我—困了。”她忽然一挑眉换了种轻松的语气,闭上眼,有些捉弄地将他刚才的那句话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他。
 
  他无奈地蹙了蹙眉。
 
  “找回来了。不知道的时候很好奇,老是问自己,也追着问别人我中途消失记忆的那几年是什么样子,有没有很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她回忆到此处,不禁一扫刚才不安的表情,微微地笑了,她笑当时的自己怎么就好像个傻姑娘一样。
 
  是啊,当詹东圳陪着她留在德国疗养的时候,她便想,在这段失去的记忆里,她曾经为谁哭为谁伤心过,又为谁笑,惹得谁心疼过?她都统统都不记得了。
 
  会不会有个恋人在什么地方如约而至地苦苦地等待着她,而这个约会却被她就这样遗忘了呢?
 
  结果,詹东圳说:“没有。这天下除了我詹东圳以外,你上哪儿还能得到第二个这么深情的人去?”
 
  “去你的。”她当时就想踹他一脚。
 
  他陪了她去学校,大家习以为常地从她身边路过,那些路人有的认识她,也有些理所当然地不认识她。那些同学有人喜欢她,还有人不喜欢她,其中也没有一个与她特别亲近的朋友。
 
  对于这个,她没有怀疑。她一直都是那么一个人,熟人很多,狐朋狗友不少,却鲜有真正让她交心的死党。
 
  当然,恋人也不是没有。詹东圳也带她去寻觅那个昔日的恋人,结果是一个黑发蓝眼的英俊混血小伙儿,让她惊呼:“不可能,我只对中国人有兴趣。”
 
  “可不是,我开始也不相信,没想到你口味这么重。”詹东圳的戏谑,换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
 
  那人看到写意,惊喜地立刻追上来叫她:“Lisa!”写意知道这是她的德语名字,那男子又说道:“原谅我好不好?我再也不三心二意了。”语气有些哀求。
 
  写意当下就明白了一切,笑着牵住东圳的手说:“对不起,这是我的新男友。”
 
  詹东圳非常配合地回握住她。
 
  想到这里,她笑着对厉择良感慨:“可是弄明白以后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么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好失落。”而且身体复原转了学校以后她恶补了许久,整整拖了一年才够分数毕业。
 
  厉择良一直没有说话。
 
  “不过,他们说我个性变了一点,不如以前那么外向了。”她补充。
 
  其实,用东圳的原话说:“比以前淑女了一点点。”如今她不喜欢和人冲突,能忍就忍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人长大了,棱角自然要被磨平些。”他淡淡地下着定义,再听不出什么语气。
 
  第二日,窗帘不知何时被拉上,所以外面的光线一点儿也透不进来。
 
  写意醒来时他已不在旁边,可是这被子上、枕头上全残留着他的气息。他似乎从不用香水,连烟酒以后都是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所以身上没有什么厚重的味道。
 
  可是,她仍然对他的气味很敏感。
 
  她坐起来挠了挠头,然后下了楼,却不见人,正好楼梯旁的书房开着,里面有响动,她以为他在书房里,便轻轻走了进去。
 
  却没有人,只是那只恶猫在自己撕咬着一个小皮球,那皮球内部似乎装着几个铃铛,被它翻来翻去弄出响动。它似乎很不解这皮球为什么会有声音,于是便用爪子来回地刨来刨去。
 
  写意不禁环视了一下这书房的四周,陈设很简单,只是那张书桌她太喜欢,超级大,而且像个书案一样古色古香的。
 
  应该说整个书房和外面其他屋子的格调不一样,所有器物都有些古风。
 
  左边的储物架上整整齐齐地收藏着一些篆刻的工具,还有一些章料。
 
  厉择良居然也有些这么闲散雅致的爱好。她细细一看,那些石料都是没有刻过的,大概成品都被收起来放在某个地方了。
 
  书桌一角的镇纸镇着一沓抄好的毛笔小楷。她移开镇纸,将那些两尺的宣纸拿起来,看了看。她只见过他签在文件上的钢笔字,没想到他写的毛笔也一样漂亮。
 
  一张一张,有些写得潦草,有些写得狂放,还有一些大概写时心平气和所以看起来中规中矩。可惜,她天生略微崇洋,不太会欣赏这么传统的东西。
 
  她打算将东西重新放回去,就在这时一张纸从那沓宣纸的底部落下来,大概是长期压在一起粘在一起了。
 
  她拾起来,上面淡淡地写了四句话:
 
  十里平湖霜满天,寸寸丝断愁华年。
 
  对月行单望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
 
  那纸好像以前被叠起来过,只是后来又被外力覆平了。字迹依然和刚才那些纸上的一样,是厉择良的字迹。而且那宣纸似乎被放了好多年,纸边已经泛黄。只是旁边,另一个人的手斜斜歪歪地加了一行蓝色的圆珠笔上去。
 
  阿衍啊,阿衍。
 
  短短的五个字,加在两行美丽的诗句旁边,有点恶作剧的味道。
 
  这首诗她依稀知道,只是她背诗就像她记人家的名字一样只记得人家叫王什么华,郭文什么,仅仅是一些片段,并不能这样逐字地念出来。
 
  阿衍……写意在嘴里默默地念叨这两个字。
 
  “你看什么呢?”厉择良的声音从背后的门外传来。
 
  写意立刻转身,将手中的东西背在身后。
 
  “你居然会用毛笔?”她眨了眨眼。
 
  “是中国人都该会用。”
 
  “摆设也古典。”写意又环视四周后下了个定义,“听他们说你名字有来历,叫良什么择而侍……”这当然也是听八卦得来的,可是她憋了半天也没将那句话说顺。
 
  他瞥了她一眼:“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
 
  转过身离开后,又说:“早饭在桌子上,你再不吃季英松都要到了。”
 
  她出书房之前,偷偷地将那张纸折成豆腐干大小,藏在袖子里。
 
  客厅里的他又在习惯性地看早报,全身上下已经穿戴整齐,还将早饭做妥,看来这人的心情还算不错。
 
  厉择良刚到公司,就见薛其归在办公室等他。
 
  “怎么?”他问。
 
  “东正那边过来的传真。”薛其归说。
 
  厉择良淡淡看了一眼,说:“要让我们先垫资?”
 
  “是的,让我们先垫资然后他们后期跟上。”薛其归为难地说。
 
  厉择良十指交握,撑在桌面支住下巴,蹙眉想了想:“你们先做个投资的方案和预算出来,考虑下垫资的可行性,暂时不答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