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脸红了第15章 My Love
第二天上班,苗宇在自己办公室里,斜倚在办公椅靠背上,张大嘴巴打哈欠,像只无所事事的猫。从前的他,上班时都是自带鸡血和鸡汤,简直是一本行走的成功学教科书,现在却瘫成了一团软泥。
这一幕刚好被敲门进来的阿ken看到,气氛有些尴尬。阿ken对昨晚的苗宇还心有余悸,小心翼翼地看向他,想问点什么,心里揣摩了一下。
还是问了:“苗总,您……昨晚蹦得累了吧?”
苗宇摆摆手:“不累。昨晚你们都没喝吗?怎么就我反应那么大?”
“怎么就我反应那么大?”直到阿ken离开办公室,苗宇还在回想着这个问题。他也搞不懂自己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虽然阿ken王顾左右而言他,嘴上说那家卖的可能是假酒所以才把他喝成那个样子……但很明显,阿ken是在给自己找台阶下。
他倒也没多想,揉揉太阳穴,拿起阿ken刚刚给他的一张便签纸,用手机拨过去上面的号码——那是阿ken给他找的“丑吐姐”的手机号。
对方没有接,紧接着他收到一条新短信:“不接广告不收代理,更不会去黑别的品牌!别再打来了!”
苗宇皱皱眉,这两个感叹号让他很不爽。明明是自己气势汹汹想找个说法,半句话还没说,就被对方这样挡了回来。苗宇深呼吸,打了一长串内容发过去:“我是bel的苗宇……首先我要感谢你那天让我家ffee先做手术,然后关于你之前对我们bel发表过激言论一事,我有个新的想法,不知道你这两天有没有空,我们当面聊一下?”
苗宇对自己这种不计前嫌、大度又得体的回复方式感到非常满意。以他钢铁直男的思维,他确信手机那边的汪晨看到这些措辞一定会感到非常羞愧,忍不住得意地伸了个懒腰,挠了挠自己的脖子。
很快,他收到了汪晨的回复,但内容出乎他的预料:“不想再和你们发生任何联系了,我很烦。”
苗宇顿时火冒三丈,“你很烦?你有什么可烦的!我还没说我很烦呢!”他用手撑着桌子,拱起背来,在办公室来回焦躁地踱步,还用手挠起了桌子。
苗宇感觉眼前这十几平米已无法安放他的烦躁了,他走出了自己办公室,在公司公共区域里眯着眼睛,踱着猫步走来走去,满脸都是大写的傲娇和恼怒。
员工们纷纷惊讶地看着苗宇,大气不敢出一声。“这回是真喝假酒了?”阿ken这样想。
正在这时,苗宇接到了电话,刚好是汪晨打来的。电话那头的汪晨也十分烦躁,她一边呼哧呼哧地喘气,一边骂着苗宇,却又按捺不住自己想马上见到苗宇的冲动。
苗宇心不在焉地接起电话,眼睛却被对面公司办公室的鱼缸吸引:小鱼来来回回地游动,像轻盈的手指,一根一根拨动着他心里的琴弦。苗宇对着小鱼意乱情迷起来,露出一脸痴相,他甚至顾不得电话里的人在说什么,也顾不得周围的员工用什么样的眼神在看着他。
汪晨说她想见苗宇,苗宇顺势提议下午四点在水族馆见面。鱼,鱼,鱼,可爱的鱼,苗宇满脑子都是鱼。
挂了电话,苗宇随手拉住身边的行政总监,指着对面公司的鱼缸问她:“丹姐,咱们公司怎么没有这么可爱的东西?”
丹姐错愕地看着苗宇,想起了四个月前。
四个月前的某天,苗宇很早就来上班,那天刚好比较闲,他在公司里来回巡视一番,指着放在门口的鱼缸说:“这个可以搬走吗?放在这里很占位置,让人觉得空间很狭小。再说了,什么样的公司才会放这种老气横秋的鱼缸啊?bel是个年轻的公司,不是老年活动室。”
那天下午,大鱼缸就被撤走了。因为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丹姐还是在附近超市里找到一个理货大姐抬走的那个大鱼缸。据说大姐拿回去送给了自己开水产批发店的弟弟,所以,bel的前任鱼缸现在每天就摆在水产店门口,里面养着几只生猛的大螃蟹。
丹姐小声嘟囔了一句:“苗总,您之前不是说公司里放鱼缸太老气吗?”
苗宇脸上又浮现出那种喝了假酒般的痴笑:“不可能,小鱼太可爱了……”
丹姐吓了一跳,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苗宇继续迈着猫步,回到了办公室,满脸洋溢着幸福。他自己都没意识到,彗星到访之后,他的喜怒哀乐都变得古怪又简单。
他对着面前的台式机,看着那份已经拟好的bel针对日辰工作室的收购协议,脑子里却想着可爱的小鱼,也顺便想起一些其他可爱的东西……
比如,他想起了女友只只。对了,今天是只只的生日!苗宇赶紧拿起手机给只只发微信。“宝贝,今天你生日,带你去吃好吃的吧,六点在美兰酒店,水族馆边上的那个,怎么样?”
只只回复他一个可爱的小猫表情,小猫摇着尾巴对他说:“好。”
只只向来如此,她很懂得怎么和直男说话,怎么运用一些可爱的表情/婊情,她也从不会回复苗宇比他字数更多的微信,因为她觉得直男的沟通大多止于倾诉或炫耀,而她只需做个乖巧的聆听者和附和者,给对方的回应里留些遐想空间即可——她很擅长两性关系里的这类 “拔河游戏”。她在某大型企业里找了一份清闲的、没什么上升空间的文职工作,目的就是留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经营两性关系。
苗宇对着手机屏幕上只只的那个表情傻笑一秒,然后点开了手机备忘录。
这是一个……如果被截图下来上传到网络上,就很有可能上热搜的备忘录。tag可能会叫#直男的感情进度表#之类的。
备忘录的名字叫“y love”,他和只只之间每发生一点进展,他都要记录在上面,如果不仔细看内容,这更像是一张工作进度表。“表白”到“牵手”后面都是打了一个对勾的符号,而后面的“搬到一起”、“结婚”就还空着。
苗宇把手放在那个“搬到一起”的选项上,一种旖旎又细腻的情绪顿时浮出心尖:他觉得自己仿佛长了尾巴,在有一搭没一搭地晃动着,他觉得此时若有阳光晒着自己就更好。
他想起只只内衣肩带上的蕾丝边,想起她精心做了美甲的手指,她暧昧的香水味,她的发梢有时会扫过自己的脖子……痒痒的,他把新买的项链戴在只只优雅的天鹅颈上,只只对着他娇笑,拉着他去穿衣镜前,让他用双手从身后抱住自己,两人一起照镜子,而膝下是ffee,傻乎乎地看着他俩……
想到这里,苗宇脑海里蹦出两个大字:完美。他是个对“结婚生子”尚无概念的28岁的工作狂,打算严格遵循“先立业再成家”的流程。但对女友,他总抱有一种朴素的责任感,愿意不计回报地保护她照顾她。在只只之前,他只经历了一段大学时代的初恋,当时囊中羞涩,他竭尽所能也不过是帮姑娘打打开水、买买水果、修修电脑。大学毕业后那份咨询公司的工作给了他人生中第一笔积蓄和近四年的空窗期。和只只不期而遇,继而收养ffee,令苗宇的沪漂生活一下子有了落点,有了一个“家”的雏形,他恨不得倾尽所能地去满足只只和ffee“母子俩”的各种需求。世上最动人的承诺难道不是《喜剧之王》里周星驰对张柏芝喊出的那句“我养你”吗?苗宇想。
而此时,苗宇还在犹豫要不要今天和只只商量搬过来住,他不确定只只愿不愿意。不知为什么,对只只,他总保有一种屌丝对女神般的仰慕和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