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坏某个普通人的选择(五)
奥运会那一年,路平没能回去北京。
靳松写了一首歌送给他,就是这首《老路小路》,老路就是当年的小路,我不说你也清楚:
小路背起一把吉他,走上一条离家的路
那是一条混不出头,也不能够回头的路
苦乐自知有多少,处处是江湖
爱恨不说有多少,夜夜是孤独
小路变得有点沉默,别人说他有点酷
那是因为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苦楚
……
歌词中有苦楚二字,有一次和师兄弟们一起听这首歌,大家讨论过这个词。
有位师弟的见解是:大部分时候,人们面对自我时,未必会有那么多的喜乐安宁,更多地品味到的是苦楚,故而要灭苦得喜乐。
宋师兄的认知是:所谓苦,是名苦。既然常说万般皆苦,那眼耳口鼻舌身意能感知到的皆为苦,高兴也是苦恬淡也是苦,都是空相。
我还蛮认可宋师兄的这番话,《心经》云:无垢无净、不增不减。这是证得般若波罗蜜多后的境界。苦是苦,亦非苦,乐亦是苦,苦和乐其实可以纸上画等号,然后通通用橡皮擦掉,然后再忘记那块橡皮。
但是,宋师兄你听我说,佛法里讲苦集灭道,先识苦而后灭苦,你觉得咱们道理上刚才说得那么清楚,一个个大明白似的,其实你我谁又真正把第一步做到了,你识苦了吗还是我识苦了?这不是在这儿废话吗?
宋师兄瞪起眼睛:岂不知开口即是错的道理!仰佛法之名来彼此法布施罢了,谁说佛法是用嘴说出来的?
你凶什么凶?!都是白衣,轮到咱们法布施了吗!
一旁的师兄弟们赶紧围过来拉架:喂喂喂你们说归说别挽袖子啊……有话好商量好商量。
大家都一直很担心我们有一天会说着说着推搡起来,连昌宝师弟都站了起来摇着尾巴挤了进来。昌宝师弟是条哈士奇,刚皈依不久。大家就指着昌宝说,你看,你们俩连师弟都不如,起码人家不乱犯嗔戒。
这时一个听完歌后半天没说话的同修,幽幽地说:
实修就实修,法布施就法布施,法依旧好好搁在那儿,没什么可辩的。不过我偶尔倒是会庆幸这份苦楚的存在,不然我会忘记和自己对话,哪怕他是心魔……
他喝口茶,又道:虽说累世累劫地六道轮回,可今生谁还没有个往昔哦……
我认为他说得挺乱,听不太懂他在说什么,但觉得他说话时的架势很有范儿,倒是挺能唬住人的。
这位同修也是路平的好友,两个人经常会默默地对坐一个下午。
一个泡茶另外一个喝,彼此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出神,或许是在细细品味不同的苦楚吧。无常无我的状态,算是一种空吗?
估计他们和我们一样,自己个儿也不知道空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他也蛮喜欢这首《老路小路》的,有时候捻着佛珠的间隙会冷不丁地来上一句: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
那句完整的歌词其实应该这么唱: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为何那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
是了,谁说只要做出了选择,就一劳永逸了……
那时候,路平在丽江五一街下段的拐角处开了一个小酒吧,叫D调酒吧,也可以叫低调酒吧。
青石的门脸,青石的墙壁,长榻都是青石砌的。他把它当家,买了电视和电脑,吃住都在酒吧里面,忽然之间就安定了下来。
他蓄起了一点胡须,人们开始喊他老路,此时离他最初的漂泊,已经四年过去了。
他从北京一路火车到昆明,在滇南、滇西北飘荡了大半年后,一双破了洞的鞋才踩上古城的青石板。说也奇怪,于故乡和北京,他是孤独的异类,于彩云之南的这座古城,他却轻易地遇到了人生履历和价值取向极其雷同的族群。
那时我们是古城最初的一批流浪歌手,每天卖唱在四方街的青鸟酒吧和小石桥的布拉格门前。那时我们五六个人,和路平这个吉他手水平一样优秀的是靳松,比我这个鼓手技术更高超的是大松,那时候全丽江只有三四只手鼓,大松有一只,我有一只,我的丢在了阳朔后,他又从阿丹阁的台湾阿丹大叔那儿给我借了一只,两个人叮叮咚咚地敲着,一堆人乐乐呵呵地唱些奇奇怪怪的歌,旁边摆上啤酒,开开心心地每天从半下午玩儿到黄昏。
偶尔有人背着冬不拉加入,比如野孩子乐队的张诠,有时候穿着婚纱的人蹲在我们面前取景,后来还带着新生的宝宝回来看我们。
灼热的阳光、啤酒和音乐……
那时街头卖唱是件有趣的事情。
卖唱的收入有富余的时候就拿来捡人吃饭,那时结交了太多形迹可疑的过客:
在手腕上画手表的抑郁症青年、从不穿鞋的老教授、有自杀倾向的上海小白领、极端的环保主义者、当了一辈子国安的刀疤男、修茅山术的北欧女子、轻车简行的知名CEO……
来了又来,来了又走,各种川流不息。
有次一个陕西口音的过客微笑地打着饱嗝说:一饭之恩只能来世相报了,我正在被通缉……
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只记得饭量段位可真不低。
那时候一干歌者同吃同住,大家都是一帮奇怪的人,彼此看对方都像是在照镜子。
人以群分,无论这方江湖这锅杂烩汤水有多深,大家以一个小圈子的形式游离在浮躁二字之外,自得地混在浑水里。
后来我们分别开过D调酒吧、跑调酒吧、大冰的小屋、江湖酒吧(第一代)、凡间酒吧、丽江之歌酒吧、低调小馆等一系列火塘或小酒吧。这些酒吧后来大都倒闭,但在当时不是连锁胜似连锁,并以此为根据地,草创了游牧民谣这个小集团。
这个小集团后来也如烟散去,但在当时,我曾用一种矫情的文笔草拟过企宣文案,渲染过当时的那种状态:
这个世纪初,一群把音乐当干粮的人,从天南海北、体制内外,揣着所剩无几的青春和还未干涸的理想,不约而同地溜达到了彩云之南,溜达到了雪山脚下的这座小城。
他们中有的平和淡定永远一身褴褛布衣;有的堆起满脸胡须总是低垂着眼帘;有的桀骜不驯狂放不羁却人情练达和蔼可亲;有的低调寡言从不向人述说哪怕一丝丝曾经的坎坷沧桑。
他们是这座小城的过客或者常驻民,夹杂在无数的艺术家或者伪艺术家当中每天静静地唱歌、喝茶、看书、买菜、赖床、微醺,还有恋爱。
他们总是随身带着变调夹。
他们弹琴,叮叮咚咚的,很小声很小声地唱歌给方圆三米之内的人听,他们唱自己的歌,无论是街边还是吧台边,很小声很小声地低吟。
他们也玩鼓,羊皮的、牛皮的、纸皮的手鼓,不是用敲的也不是用力去拍的,而是轻轻松松地让手指在鼓面上跳舞。
他们说有吉他和手鼓就够了,这个拼命强调形式和配器的时代,应该做点减法了。
他们说有三两个人肯认真听歌就已经很够了,不奢望被了解不害怕被曲解不在乎被忽略……在想唱歌的时候有琴旁的你静静聆听就够了。清风拂山冈,明月照大江。
他们简简单单地玩着音乐,玩着玩着,玩出了一个游牧民谣。
共同的丽江背景、相同的音乐理念、类同的流浪歌手经历,出世又入世的原创歌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没有比游牧民谣这四个更适合用来定位他们这个群体的字了。
音乐是羊,他们游牧在路上。
远芳萋萋的路上,车水马龙、行人匆匆的路上,长亭外,古道边的路上,苍茫肃杀的路上,锦衣夜行却自得其乐的路上,扬鞭策马、狷狂高歌的路上,无法回头也不屑于去回头的路上。
他们都喜欢一句话:曾经有一个年代,流浪着的歌手被称作行吟诗人。
……
这是2010年以前我写过的最矫情的文字。
没办法,必须找层防水防风的冲锋衣套上才写得出,我也觉得怪丢人的。
我把大家写成身高丈二手指头布楞楞楞棒槌长。我写大家就是写我自己。我写路平就是写我自己。哈哈哈,对不起,敬个礼,请你吃块儿西瓜皮。
……
这么荒凉的时代,敢真正行吟的人注定饿死,尸首必将腐烂在小市民面前,被风干鸟啄被狗啃着吃了。
我想成为行吟的诗人,我不怕死,那我硬着嘴,这会儿在这儿怕什么呢?
……
难过的是,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
那些美好得和假的一样的选择,我肯选我肯说,可我自己肯懂吗?慢慢地,等我懒得张嘴了,我是否又绕回到蝇营狗苟的人性深渊处了呢?
老路唱起的那首歌,为何让我泪眼模糊,为何那些落花流水,留也留不住,为何滚烫的温度,总相忘于江湖,为何总有些遗憾,留在酒杯最深处?
回不去的非想非非想处天,倒栽葱的我哦,找不到树找不到树找不到树。我去你××的万般皆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