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坏一生何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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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小屋。

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他笑呵呵对我说:大冰哥,你人很好,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没想到他会弹唱,但很受用他这种说话的方式——这是大部分人8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一种说话方式,也是大部分人18岁以后腼腆谨慎得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

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关上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

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掌柜的,掌柜的,我手机还在里面呢……

我说:我听完了歌再放你们进来。

他们隔着门缝喊:我们也想听……

啊呸,要听隔着门缝听,没听见人家说是主要唱给我听的吗。

王博给我唱了一首《秋千》:

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唱着歌,把太阳追赶
飞呀飞,总又飞回原地,我总怨自己的腿短
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好长的夜啊,足有十年
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
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
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
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
永远高于黄昏,高于黑暗
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
……

先是歌词,后是曲调,一小节接一小节的,连珠弹一样击中我,好听得简直要把人听傻了。

王博一边埋着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一边说:曲子是我写的,词不是,词是顾城的一首诗。

我读诗这么多年,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秋千》,但万幸之前没读过,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正气歌》,尿急了爱咬指甲,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挓挲开双臂手舞足蹈。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很认真地说: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

这么多年,这条街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他皱着眉头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职业属性、江湖地位之分……这种感觉舒服得要命。

我想我遇见了同类,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

真的,太喜欢他们这种没大没小的劲儿了,特别解渴的那种。

半年后,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

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两场,巡演人多,歌手们都希望早点上场,唯独他不急不躁,我安排他最后上台,他完全没有意见。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台下有人离开,有人醉酒了乱喊,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自自然然的沉静。

以己度人,我是自愧不如的。

王博其实很懂礼貌,边界感很强的那种,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都好像永远是置身事外的。我有时候不禁会想,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沉静的感觉……

当时许多朋友都很欣赏他的自然和沉静,菜刀那时还在小屋当义工,他们后来成为很好的朋友,结伴一起去珠三角和澳门巡演,同吃同住,路途中一起卖唱。

菜刀说:我喜欢王博的原因很简单,他有股不卑不亢的劲儿,他才是真的有个性。

和王博甜菜越是相处,我越是啧啧称奇。

这两个人似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晃晃荡荡地活着,孩子一样过着家家。他们类似于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浪荡天涯游戏人生,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

我从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在这点上,他们和他们的同龄人不同。

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的,一副缺心眼子的样子。

有一天,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

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
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
肉包素包叉烧包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
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
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

我境界低,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摸着下巴不敢说话。

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

看得出,他无比爱她。

我看着他俩,于是那会儿也无比地爱他俩。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个时期,把大冰的小屋丽江舵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守店义工的人不多。

在小喵王继阳、流浪歌手老谢、新西兰小S等等之前,小屋历史上还曾有过十几位掌柜。

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的,靠的是他的勇气。小生蚝是从600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气。

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

现在想想,他们是最特殊的,靠的仅仅是我们对他们的好奇。

当年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我说的常客,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

多年前开业之初,我定下一个规矩: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于是,小屋丽江舵便有了长达6年的免单期。

那时房租便宜,赔得起。

那时候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最严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喝完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一看见客人进门,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点儿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生蚝学得也很到家,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你看着给。

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啤酒只给5块钱的……

我有时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

我和历任义工讲,赔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才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咋就没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