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战荣耀(中国特种兵之特别有种)第一百三十一章 做个弹弓,打你家玻璃(二)
他在离开家时,十八岁,正处于一个男人体力最巅峰。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他每天早晨起床,身体某个从来没有“实战”过的部位,都会迎着朝阳昂然屹立,那种昂首挺胸,那种坚韧勇敢威武不屈,让人只觉得,小小燕同学就是一条铁打的好汉!
以处于最巅峰的身体,和已经年过四十的师父们交手,纵然一开始会吃亏,最后的胜利,也是一定会属于他燕破岳。
“呵呵呵……”
赵志刚怪笑起来:“你还真以为自己是那群师父的对手?他们教你功夫,不过就是希望你能艺高人胆大,战胜对花生的恐惧罢了。我敢断言,真要动手生死相搏,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都能在三十秒钟内,直接徒手将你击毙!”
燕破岳的喉咙上顶着一把刀子,让他根本不能开口说话,但是他脸上的表情,明明白白写着“不相信”几个字。
“看来你现在还不明白,身经百战的老兵,和只知道练功夫,与切磋必须点到止那些功夫家之间的真正差别。”
赵志刚退后两步,随手把玩着格斗军刀:“我已经两次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如果你仍然输了,就给我收起你那一钱不值的骄傲,老老实实地接受训练!”
“老燕,不要动手!”
站在一旁的萧云杰发出一声示警,但是已经晚了,两次被一个比自己弱的人制服,这种屈辱,已经刺激得燕破岳双眼发红,燕破岳喉咙中猛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嘶吼,对着赵志刚猛扑过去。
燕破岳只冲出半步,接受了十年最严格的技击训练,平衡能力已经掌握得炉火纯青,甚至能在平衡木上蹦高的身体,竟然就那么莫名其妙地重心一偏,整个人用狗啃屎般的姿态重重扑向地面。
赵志刚猛地踏前一步,将刀子抛到左手,他握紧空出来的右拳,居高临下对着身体横空,向再无任何反抗能力的燕破岳脑袋上全力狠砸下去。燕破岳受到重击的身体,就像是一只麻袋般,横着直砸向地面。
全身骨骼都发出痛苦的哀鸣,眼前更在瞬间炸出几百颗金星,在燕破岳的眼前四处飞窜,一声痛苦的呻吟还没来得及从喉咙中逸出,腰部又传来一阵剧痛,赫然是赵志刚一脚踏到了他的脊柱骨上。
赵志刚踩在燕破岳背部,望着整张脸都埋在土中的燕破岳,冷然道:“你又输了。”
燕破岳没有再挣扎,他们都知道,被一台只能用杀人机器来形容的老兵踏到背部,而且是直接踏到了脊椎骨第十四个关节位置,这代表什么。
如果他们真是战场上生死相搏的死敌,赵志刚这一脚就会直接踏断他的脊椎,纵然燕破岳没有死,他这一辈子也休想再像个正常人般重新以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格斗家输了,没有什么,擦擦脸上的血,知耻而后勇回家继续苦练,将来总有打回来的那一天。但是对士兵来说,尤其是对特种兵来说,输,就代表了死亡。你冲动好战,遇到危机擅长以力破局,这固然是你的优点,但是……”
赵志刚弯下腰,从燕破岳的腰带上,解下了一根透明丝线,刚才他就是用这根丝线,破坏了燕破岳的身体平衡:“遇到更强的对手,你越是勇往直前,死得就越快!”
燕破岳依然趴在地上没有动,连续三次输在同一个人手中,而且次次被人秒杀,这种打击对于进入军营、一向顺风顺水的燕破岳来说尤其惨痛。
“记住,在战场上,面对比你强的敌人,只要你内心战意未熄,隐忍代表着积蓄力量,迂回是在寻找战机,示弱是为了战术欺骗,无耻是为了活着赢得胜利!”
赵志刚又踢了燕破岳一脚:“现在你明白,在徒手格斗比赛中,我怎么去战胜那些比自己强得多的对手了吧?”
燕破岳的脸埋在地上,他的声音听起来瓮声瓮气的:“因为你够狡猾无耻!”
赵志刚洋洋得意:“说对了。”
“那你为什么总会输给郭队长?”
赵志刚的脸微微有点下塌,他下意识地伸手抚了抚自己曾经饱尝郭嵩然铁拳的下巴:“郭队长在这方面挺随我的,遇到比他弱的对手,不由分说就先冲上去把对方揍趴下再说。要不然,你以为我喜欢当万年老二?”
燕破岳趴在地上的身体开始轻轻耸动起来。赵志刚悠然道:“你想笑,就使劲笑吧,顺便提醒你一句,你要是想学郭嵩然那套来对付我,最起码还需要三年苦练。要不,我让你看看,咱们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
不等燕破岳回应,赵志刚命令道:“萧云杰!”
萧云杰猛然立正:“到!”
“跑步前进,去车上拿三瓶可乐,再把那只黑色的木盒子拿过来。”
“是!”
萧云杰跑向停在不远处的汽车,没过多久,他就捧着三只罐装可口可乐,外加一只黑色的木盒跑了过来。看萧云杰的样子,那只大概有二十厘米见方的木盒,里面装的东西分量并不轻。
“可乐,它的甜味来自甘糖,它的颜色来自焦糖,它是我们在市面上可以买到的含热量最高的饮料。”
赵志刚将两罐可口可乐丢给萧云杰和燕破岳,自己随手打开一罐,用手指按住罐口,然后用力摇晃再松开手指,将可乐晃出的气体放掉,几次三番后,可乐里面的碳酸气体,已经被他放得干干净净:“经常喝可乐,会加重心脏负担,但是如果在战前,条件允许,喝这么一罐放掉气的可乐,能够增加你们的身体抗疲劳程度,让你们拥有更多的力气可以去挥霍。”
在赵志刚的带领下,三个人一起将可乐喝得干干净净。
“萧云杰!”
“到!”
赵志刚指着燕破岳他们打了二十多枪,才终于命中目标的那个枪靶:“把罐子放到枪靶旁边的石头上。”
“是!”
萧云杰捧着三只已经喝空的可乐罐跑过去,将罐子小心翼翼地摆到了枪靶旁的巨大石块上,参差不齐地勉强排成了“一”字形。
赵志刚慢条斯理地打开了那只二十厘米见方的木盒子,竟然真的从里面取出一只弹弓。
这只弹弓大约有十八厘米长,它使用了医院里常见的那种消毒后可重复使用的胶皮输液管为弹筋,只要小时候玩过弹弓的人都知道,这种没有从中间剖开,而是整根绑上去的输液管,拉力和弹性有多惊人。在两根输液管中间,是一块从老式皮鞋上剪下来的黄牛皮,它剪的并不漂亮美观,但是它足够坚韧宽大,用来当弹兜,那是绰绰有余。为了增加这只弹弓弓体的稳定性,在铁丝钳成的弹弓手柄位置,还细细密密整整齐齐地缠裹了几十圈细铜丝。
赵志刚伸手从木盒中取出一颗玻璃球大小的钢珠,把它放进了兜皮里,深深吸了一口气,赵志刚慢慢将弹弓拉开,当他判断出胶管提供的弹力已经足够,手臂停止拉拽保持着这样一个动作时,赵志刚将肺叶中的空气吐了出去,然后屏住了呼吸,他的双手随之犹如钢涛铁铸般,稳定得无懈可击。
就在这一刻,燕破岳突然信了,他开始相信,赵志刚真的能用弹弓打中一百二十米外的汽水罐。
赵志刚一松手,空气中响起钢珠破风的声响,那枚颗亮晶晶的钢珠,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到极点的弧线,但是旋即就飞出了燕破岳和萧云杰的视力捕捉范围,两个人都睁大了眼睛,等待着这第一发钢珠的结果,赵志刚却已经举起右手双指,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