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门囧事第七十九章 饭尾声
第七十九章 饭尾声
嗨,各位读者,大家最近好吗?
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载爆胎的冬喜姑娘,又来了。
——没法,这个故事的主角,我家小姐都走了,总得来个人交代后事啊,您说是不?
言归正传,距离我的前任主子,礼部尚书千金顾清乔神秘失踪,已经四年多了。
嗯,您没看错,是前任主子,我的现任主子,乃风华绝代名冠天下惊才艳绝的段王爷段玉是也。冬喜我如今终于实现了毕生夙愿,当上了王府一等大丫环了!
小姐失踪以后,段王爷买下了当年的尚书府老宅子,也将我们一干仆人都接了过去。段王爷作主,将我许配给了阿达——就是那个得到顾小姐亲笔题词“一代肉亨”的大厨阿达。我在嫁给阿达后的第二年,生了一对双胞胎。
我跟阿达商量好了,给两个宝贝蛋取了小名,分别叫“好吃”、“好喝”,我还记得王爷第一次听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没把嘴巴里的茶喷出来。
“……怎么取这个名字?”他拧着好看的眉毛问我。
我冒着心心眼告诉他,从前有一天小姐从皇宫回来,说太子身边有一对双胞胎叫如斯如织,人如其名的美丽动%无%错%小说 ..<人,却偏偏小心眼。然后小姐说,冬喜呀,你将来要是也生了双胞胎呢,千万得叫大气的名字,什么织啊斯的要不得,织的东西心眼能大吗?你得起一个通俗的,人见人爱的名儿,我看就“好吃好喝”好啦!保管听过的人一辈子不会忘……
我边讲,王爷边笑,眼睛亮晶晶的。
笑完了,眼睛里的光也没了,慢慢黯淡。
四年了,我常常见王爷这样的表情。
四年前他刚把我掉到身边,常常会望着我发呆。那时他的眼神就这样,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就在我琢磨着王爷是不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的时候,某天阿达忽然红着脸来神秘兮兮跑来对我说:“冬喜,我觉得王爷暗恋我耶!他常常盯着我看!”
一口血喷出来,我差点内伤。
后来经过我和阿达对比细节认真分析,我们一直认定,他是在透过我们看着别人。
王爷喜欢让阿达做红烧肉,但他吃的并不多,每次就搁那么一小碗放在桌上。
白雾腾腾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时会看一眼,再低头慢慢吃自己的菜。
王爷喜欢让阿达唱“浪奔浪流”歌给他听,好几次叫阿达在众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的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
王爷也笑,只是咧嘴,然后渐渐面无表情。
王爷常常去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他喜欢包下那里的顶楼,坐在那边看护城河。
“你知道什么时候放花灯吗?”他曾坐在栏杆边,低声问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
“是了,现在时候还不到。”王爷笑起来,像以前一样倾国倾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却觉得,那笑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王爷还是王爷,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曾经我看见他找邢四要东西,说是一副题字。邢四哭丧着脸,说时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搁哪里了。
当时王爷没说话,只是眼睛里的火苗亮的惊人。
于是第二天邢四就带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纸上了门,身上还背了三根藤条。据邢四说,由于那幅题字曾被鸡抓过被狗尿泡过,所以他才迟迟不敢上交,请王爷降罪。
王爷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让邢四走了。
然后王爷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装裱师傅将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我去送点心的时候,仔细看了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爱她……蒜泥白肉。”
字迹有点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后来不知道王爷从哪儿打听到消息,将西陵山悄悄庙住持满满大师珍藏的一些字画高价买了回来。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价的题字,发现口气熟悉居然的很。
——“贺!满满大师当选为新一任寺庙领导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满满就是那红太阳!”
——“满满大师,恒—缘—祥,牛牛牛!”
我认识的人里,就一个会这么说话。
那满满大师靠这几幅字,赚了个盆满钵满,乐的嘴三天三夜都喝不上。
听说王爷本来还想买下悄悄庙“哈佛书院”的那块匾,不过满满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后再讹上一笔吧。
对了,王爷最心爱的东西,是一口熬肉的铁锅,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把玩。
铁锅经过这么长年累月的抚摸,跟紫砂壶一样,光滑的很。
有次我去倒茶,发现王爷就这么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锅盖。
定睛一看,锅盖上刻了八个字,“肉的伟大,肉的光荣。”
唉,这么些年,我们都知道王爷在想什么,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谁呢?
只不过,也许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边叹气,一边给他盖上披风,免得着凉了。
老尚书宅的后花园里,有一处小姐的衣冠冢。
我常带着瓜果点心去那边看小姐,虽然知道她没死,可反正见不着了不是?
小姐自己也说过,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话,就给她建个衣冠冢,也算是有个地方能跟她说话,号称“沟通从心开始”。
我还记得那时她说,不介意我往衣冠冢里埋一些玉佩宝石金银财宝啥的,越多越好,没准儿有一天她还能挖出来卖……
唉,难不成你还变成鬼来?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过怪事还真的来了,衣冠冢建了大约半年后,有人说那里晚上闹鬼。
虽然我胆子很小,但是对小姐倒是不怕的,于是壮着胆子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小姐的魂出现。
可来的不是鬼,而是个妖精。
那个妖精非常美,一头银丝,十指尖尖,脸庞上有兰花印记,我怔怔看他,觉得他比王爷都还要好看。
他来到小姐的衣冠冢前,蹲下来,静静望着墓碑。
偶尔他会用他纤长的手指去触碰墓碑上的字,嘴里喃喃低语,仿佛是在和小姐说话。
然后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头望天。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幻觉——石头墓碑变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发妖精变成了黑发的美青年,两个人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满天,流云飘散。
然而幻觉也只是幻觉,就像一个风吹就散的美梦。
妖精走的时候,留下一束美丽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发着美丽萤光,四处飘荡。
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后来我再去衣冠冢,总有那么几回,遇见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时,我就悄悄的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单独相处。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妖精的事,我怕打扰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好吃和好喝转眼也三岁了。王爷安排了教书先生,要给两个小捣蛋上课,他说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过的“学前教育”,只有这样好吃好喝两只笨鸟才会比别家小孩飞的快。
这天我路过书房,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原来那梅花印还有一个意义,被烙印者若无皇族血统,那么便是边牧王妃,边牧王唯一认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是邢四。
房间里沉默了,久久没有人回话。
然后,是一声苍凉的叹息。
“你相信么?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
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冢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是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鹂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这么的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这样的天子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鬟。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抬头看天,屋外的阳光是这样的好,暖洋洋,金灿灿。
——小姐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和什么人在一起?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如果当初她选择不走,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又会过的怎么样?
有时我也会这么想,然而都是瞎想,都是“如果”。
小姐,王爷,还有那个美丽的妖精,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个传奇,属于别人的传奇。
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许小姐离开后还会发生更多的传奇,还会有更多的爱恨纠葛,****悱恻。
于我,于大家,那些又将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了。
(全文完)
嗨,各位读者,大家最近好吗?
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载爆胎的冬喜姑娘,又来了。
——没法,这个故事的主角,我家小姐都走了,总得来个人交代后事啊,您说是不?
言归正传,距离我的前任主子,礼部尚书千金顾清乔神秘失踪,已经四年多了。
嗯,您没看错,是前任主子,我的现任主子,乃风华绝代名冠天下惊才艳绝的段王爷段玉是也。冬喜我如今终于实现了毕生夙愿,当上了王府一等大丫环了!
小姐失踪以后,段王爷买下了当年的尚书府老宅子,也将我们一干仆人都接了过去。段王爷作主,将我许配给了阿达——就是那个得到顾小姐亲笔题词“一代肉亨”的大厨阿达。我在嫁给阿达后的第二年,生了一对双胞胎。
我跟阿达商量好了,给两个宝贝蛋取了小名,分别叫“好吃”、“好喝”,我还记得王爷第一次听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没把嘴巴里的茶喷出来。
“……怎么取这个名字?”他拧着好看的眉毛问我。
我冒着心心眼告诉他,从前有一天小姐从皇宫回来,说太子身边有一对双胞胎叫如斯如织,人如其名的美丽动%无%错%小说 ..<人,却偏偏小心眼。然后小姐说,冬喜呀,你将来要是也生了双胞胎呢,千万得叫大气的名字,什么织啊斯的要不得,织的东西心眼能大吗?你得起一个通俗的,人见人爱的名儿,我看就“好吃好喝”好啦!保管听过的人一辈子不会忘……
我边讲,王爷边笑,眼睛亮晶晶的。
笑完了,眼睛里的光也没了,慢慢黯淡。
四年了,我常常见王爷这样的表情。
四年前他刚把我掉到身边,常常会望着我发呆。那时他的眼神就这样,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就在我琢磨着王爷是不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的时候,某天阿达忽然红着脸来神秘兮兮跑来对我说:“冬喜,我觉得王爷暗恋我耶!他常常盯着我看!”
一口血喷出来,我差点内伤。
后来经过我和阿达对比细节认真分析,我们一直认定,他是在透过我们看着别人。
王爷喜欢让阿达做红烧肉,但他吃的并不多,每次就搁那么一小碗放在桌上。
白雾腾腾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时会看一眼,再低头慢慢吃自己的菜。
王爷喜欢让阿达唱“浪奔浪流”歌给他听,好几次叫阿达在众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的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
王爷也笑,只是咧嘴,然后渐渐面无表情。
王爷常常去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他喜欢包下那里的顶楼,坐在那边看护城河。
“你知道什么时候放花灯吗?”他曾坐在栏杆边,低声问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
“是了,现在时候还不到。”王爷笑起来,像以前一样倾国倾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却觉得,那笑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王爷还是王爷,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曾经我看见他找邢四要东西,说是一副题字。邢四哭丧着脸,说时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搁哪里了。
当时王爷没说话,只是眼睛里的火苗亮的惊人。
于是第二天邢四就带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纸上了门,身上还背了三根藤条。据邢四说,由于那幅题字曾被鸡抓过被狗尿泡过,所以他才迟迟不敢上交,请王爷降罪。
王爷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让邢四走了。
然后王爷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装裱师傅将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我去送点心的时候,仔细看了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爱她……蒜泥白肉。”
字迹有点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后来不知道王爷从哪儿打听到消息,将西陵山悄悄庙住持满满大师珍藏的一些字画高价买了回来。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价的题字,发现口气熟悉居然的很。
——“贺!满满大师当选为新一任寺庙领导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满满就是那红太阳!”
——“满满大师,恒—缘—祥,牛牛牛!”
我认识的人里,就一个会这么说话。
那满满大师靠这几幅字,赚了个盆满钵满,乐的嘴三天三夜都喝不上。
听说王爷本来还想买下悄悄庙“哈佛书院”的那块匾,不过满满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后再讹上一笔吧。
对了,王爷最心爱的东西,是一口熬肉的铁锅,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把玩。
铁锅经过这么长年累月的抚摸,跟紫砂壶一样,光滑的很。
有次我去倒茶,发现王爷就这么靠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锅盖。
定睛一看,锅盖上刻了八个字,“肉的伟大,肉的光荣。”
唉,这么些年,我们都知道王爷在想什么,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谁呢?
只不过,也许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边叹气,一边给他盖上披风,免得着凉了。
老尚书宅的后花园里,有一处小姐的衣冠冢。
我常带着瓜果点心去那边看小姐,虽然知道她没死,可反正见不着了不是?
小姐自己也说过,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话,就给她建个衣冠冢,也算是有个地方能跟她说话,号称“沟通从心开始”。
我还记得那时她说,不介意我往衣冠冢里埋一些玉佩宝石金银财宝啥的,越多越好,没准儿有一天她还能挖出来卖……
唉,难不成你还变成鬼来?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过怪事还真的来了,衣冠冢建了大约半年后,有人说那里晚上闹鬼。
虽然我胆子很小,但是对小姐倒是不怕的,于是壮着胆子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小姐的魂出现。
可来的不是鬼,而是个妖精。
那个妖精非常美,一头银丝,十指尖尖,脸庞上有兰花印记,我怔怔看他,觉得他比王爷都还要好看。
他来到小姐的衣冠冢前,蹲下来,静静望着墓碑。
偶尔他会用他纤长的手指去触碰墓碑上的字,嘴里喃喃低语,仿佛是在和小姐说话。
然后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头望天。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幻觉——石头墓碑变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发妖精变成了黑发的美青年,两个人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满天,流云飘散。
然而幻觉也只是幻觉,就像一个风吹就散的美梦。
妖精走的时候,留下一束美丽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发着美丽萤光,四处飘荡。
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后来我再去衣冠冢,总有那么几回,遇见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时,我就悄悄的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单独相处。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妖精的事,我怕打扰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好吃和好喝转眼也三岁了。王爷安排了教书先生,要给两个小捣蛋上课,他说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过的“学前教育”,只有这样好吃好喝两只笨鸟才会比别家小孩飞的快。
这天我路过书房,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原来那梅花印还有一个意义,被烙印者若无皇族血统,那么便是边牧王妃,边牧王唯一认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是邢四。
房间里沉默了,久久没有人回话。
然后,是一声苍凉的叹息。
“你相信么?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
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冢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是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鹂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这么的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这样的天子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鬟。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抬头看天,屋外的阳光是这样的好,暖洋洋,金灿灿。
——小姐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和什么人在一起?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如果当初她选择不走,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又会过的怎么样?
有时我也会这么想,然而都是瞎想,都是“如果”。
小姐,王爷,还有那个美丽的妖精,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个传奇,属于别人的传奇。
潮起潮落,花开花谢,也许小姐离开后还会发生更多的传奇,还会有更多的爱恨纠葛,****悱恻。
于我,于大家,那些又将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