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第十八-十九章 乌梅
第十八章 乌梅
开春三月的天忽然反常起来,空气变得潮湿异常,天空中总是有挥之不去的水雾,笼罩在周身,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沈惜凡最近胳膊上出了一种奇怪的小疙瘩,很痒,她试了很多药膏,还是无济于事。
她好长时间没有看见何苏叶了,听邱天说他在忙着一种新药,每天都累的半死,骡子命都比他好。捏着病历,她叹气,还是不要麻烦他了,直接找到皮肤科就好了。
可是她一到皮肤科就后悔了,医生扫了一眼,唰唰两下就写了个处方,她心里恶寒,这开的药能治病吗,实在是没有把握。
迷惘的站在收费处,忽然有人叫她,沈惜凡回头一看,邱天穿着白大褂、抱着病历走过来,这形象,还真有点悬壶济世的味道。可惜,离何苏叶还是差远了。
邱天凑过来问,“咋的?头疼脑热,感冒发烧?”
沈惜凡摇摇头,摞起袖子,“你帮我看看呀,这是什么东西,痒死了!”
邱天奇怪了,“咋不去找尖尖角?你这个是湿疹,中药三剂一吃就好了,这些激素类的药不好,还不能常用。”
“你不能帮我开么?”她直接把病历递上去,“何苏叶不是最近忙,我哪敢烦他!”
邱天脸抽搐了一下,“小姐,我是心血管科,说实话我中医学的不好,你让我给你开药不是存心让我丢人的。尖尖角在学校实验室,你过个马路就到了,发个信息给他,他绝对会飞奔出来见你的。”
沈惜凡笑起来,“要是他把我臭骂一顿说我扰乱公务我可要找你了哦!”
他眨眨眼,嘀咕到,“去吧,去吧,他会高兴死的……”
她第一次来何苏叶的学校,老校区已经破旧不堪,杂草生了一路,几辆校车停在路边,上了年纪的老教授坐在里面谈笑。她边走边看,好奇的很,一直从百草廊转到了宿舍区。
可是转完后沈惜凡傻眼了,老校区的楼没有标识,看起来有两栋楼比较像实验楼,可是,究竟是哪栋呢。她摸出手机发信息给何苏叶,等了一会没有人回应。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走廊上过去,看见她便停住了脚步,微微惊讶,“有事?”
沈惜凡不好意思,指指左边楼,看看右边楼,“方可歆,哪栋楼是实验楼?”
方可歆恍然,“是不是来找大师兄的?实验楼是右边的,不过一般人不给进去的,你打电话给他了没?”
沈惜凡解释道,“我发信息,可是何苏叶没回。”
“这样呀,那我进去帮你叫一下,稍等一下。”
没一会,何苏叶便和方可歆一起走出来,他面色疲惫,原本清亮的眼眸因为疲劳越发的深邃,还有淡淡的——黑眼圈。
原本沈惜凡是很想笑出来,可是当他站在面前微笑看着她的时候,没来由的一阵酸涩。
何苏叶笑着问,“找我什么事?”
“啊——是这样的。”沈惜凡连忙指指自己胳膊,“我去皮肤科看,结果碰见邱天,他说这个中药治比较好,让我来找你,还有我最近没食欲,不想吃饭。”
邱天那小子真是老狐狸,何苏叶心里暗暗的高兴,不动声色的仔细看了一下,“哦,是湿疹,最近天气比较潮湿,你是要外用还是内服的?”
方可歆在一边打断,“我还有事,先走了。”
“没见过你那么喜欢吃中药的人。”何苏叶边写边笑,“甘草30克,黄岑10克,茜根10克,辛夷花10克,徐长卿10克,茯苓10克,乌梅2颗,去药店买免煎的好了。”
沈惜凡在一旁苦着脸,“自从遇见了你我就跟中药结下了不解之缘,话说我都要被中药给淹没了。”
何苏叶眯起眼睛偷偷看她,“谁让你病多,这么差的体质,以后没人敢要你了。”
她别开脸,“啊,别再说比生病更郁闷的话题了,我好不爽呀!”
何苏叶无奈的笑,“丫头,带你去散散心好了。”
原来他学校的后院中,有一块很大的中草药种植园,叫百草园。
沿着青石板走上去,跨过高高的门槛,原来这些绿油油的植物,都是中草药,沈惜凡一个都不认识,只能好奇的瞪大眼睛看。
真是千姿百态的植物,确切的说连何苏叶都认不全,他笑着解释,“我认死的还行,活的就难了,学药学的人很厉害的,上次和他们来的时候,嘀哩咕噜的说得我都犯迷糊。”
小巧的叶子,滚着水珠,沈惜凡小心的用手去摸,“何苏叶,我要是摸坏了会不会赔钱?”
“嗯——”何苏叶凑近看,“我也不知道,反正有几株价值连城的草药……”
沈惜凡连忙把手伸回来,警惕的看着他,岂料何苏叶捏下几片叶子,笑嘻嘻,“框你的,这是马蓝,说白了就是板蓝根。”
“板蓝根就是这个叶子做的吗?”
何苏叶边走边说,“板蓝根,板蓝根,当然是茎和根。小丫头,这里空气不错吧,大片望去都是绿色,雨过天晴都是泥土的清香,我以前很喜欢来这里。”
他走远了,去角落里伺弄不知名的花,沈惜凡蹲在一盆植物面前,眯起眼睛,小声自言自语,“你是紫苏,也叫苏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你对我是什么感觉呢?”
绿色的叶片上透出深紫,被水汽蒸的越发透亮,她轻轻晃动着枝叶,露出幸福的笑容。
沈惜凡回到家的时候,沈爸爸正在捧着杂志读的津津有味,沈妈妈在厨房喊,“凡凡,快来帮忙,你妈两只手忙不过来。”
她洗了手便去切菜,沈妈妈把米丢下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凡凡呀,跟你妈说说跟那个医生发展成什么样了?”
她心里暗叫不好,李介都要结婚了,以后她就没有演戏的同伙了,只好赔笑,“能怎么样,不就那样吗,一般一般!”
沈妈妈点点头,“一般最好,你都要出国了,再被这事拖住就不好了,上次你杨阿姨还想给你介绍一个,被我一口回绝了,以后带个洋女婿回来多好!”
沈惜凡欢快的暗暗大叫上帝,准备明天去给他老人家烧一炷香。
吃完饭,她钻到自己的房间上网,沈爸爸却推门进来,拿着一本杂志,很严肃的样子。沈惜凡奇怪,只见沈爸爸把杂志摊在她面前,小声的问,“这个人是不是戴恒?”
某财经杂志的专栏,“商战电子业,中宇成为最大赢家”,旁边是严恒的照片,整个版面洋洋洒洒全部是其人和公司的介绍,沈惜凡看了有半分钟,“唔”了一声,“是戴恒,不过他现在改名叫严恒了。”
沈爸爸眉头皱了起来,“凡凡,你现在……我是说你们俩现在还有来往吗?”
沈惜凡笑起来,“爸爸,他现在就住在我们酒店。”
沈爸爸拉来凳子坐下,“我这个做爸爸的倒是很少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我总是认为女儿喜欢上的人一定不会差的,所以从不干涉,但是三年前你那件事,我真的挺担心的。”
她低下头,小声说,“爸爸,我也一直想跟您说这件事的,我跟戴恒确实见过面了,而且见了还不止一两次,他还问我,我和他还有没有机会。”
沈爸爸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我就说我家女儿不会没人要的,你妈还整天操心,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
“不知道,爸,我也说不上对他什么感觉。”沈惜凡托着脑袋,斟酌了一下,“自从知道他住在我们酒店后,我就一直躲着他,他不来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上他,其实我就希望这样的状况一直维持下去,不想想也不去想。”
沈爸爸会意的笑起来,“女儿你实在很像你老爸,你爸以前也是,我偷偷告诉你呀,当年是你妈追我的,她追我躲,其实我当时也不想想,也不去想,就想这样下去,可是最后还是得面对的。其实我当时挺看好戴恒的,自从他跟你分手之后,我就可讨厌那个家伙,男孩子一点责任感也没有,这样的人配不上我家宝贝。现在他要跟你复合,我不干涉你的决定,只是想告诉你,第一,看清自己对他的感情;第二,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权衡好。”
半晌,沈惜凡抬起头,“老爸,你虽然在家没啥发言权,但是一开口就是金玉良言,一针见血,不愧是做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
沈爸爸得意,“那是,那是,你爸开会发言都是简明扼要,堪称典范。”
“老爸——”沈惜凡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想嫁人,一辈子和你们生活在一起多好。”
“女儿,你要是嫁人了,老爸我会舍不得的。”
“那我就不嫁好了!”
“什么!你敢不嫁!”沈妈妈的大嗓门从客厅传来,“你们一老一小躲在屋里做什么?想造反呀!老沈我告诉你,别给你家女儿灌输不良思想。”
沈爸爸脸立刻拉下来,沈惜凡捂着被子偷偷的笑,她觉得自己家里很温暖很幸福,老爸总是在适当的时候给自己提点,老妈看似唠叨其实比谁都疼她。
而自己和严恒的事,她终于下定决心去面对。
第二天她去酒店,看着络绎不绝的豪华轿车心生疑惑,拉住站在一旁的林亿深问,“师兄,这是干啥的,拍偶像剧了?”
林亿深拿着记录本敲她的脑袋,“几天不上班回到地球发现变样了吧?这里很危险,赶快回火星去吧!”
许向雅笑起来,“中宇开新产品发布会,喏,现在出名了,来的人是一拨一拨的!”
那边有秘书过来,“程总让沈经理和林经理去会场。”
他走上台介绍中宇的企业文化,同时亮相新款的十台笔记本电脑。灯光配合着演讲人逐渐降低亮度,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这个主宰了电子业大半壁江山的男子,气度极好,那样子的镇定自若,声音醇厚而低沉,让人不由的心生信赖。
沈惜凡微微眯起眼睛,只觉得这一幕这么熟悉,当年学生会的副主席,严恒也站在省学联所有人面前,竞选学联主席之职。她站在小礼堂的角落,透过密密的人群,看着无数的人站起来鼓掌,年轻的脸上活力洋溢。
他一直是一个耀眼的人,那时候她就觉得和他离的很远,现在,更远。
沈惜凡忽然想起爸爸的那句话“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好好权衡”,原来这个男子,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掌握的。
当年和他在一起,她一直觉得自卑,处心积虑的讨好他,生怕他不要她。而现在,和他并不处在同样的高度,她问自己如果永远活在他的光环下,会甘心吗。
一直以来,她都努力的证明自己的存在,原来无意中,伤害和打击换来了骄傲和自尊。
眼前的灯光不停变换着,她心里却一片通明。
如果对一个人没了感情,断是不能受到一点点委屈,如果还爱着,再大的苦都能忍。
爱情,不是配不配的问题,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原来,可以自己可以这么平静的看着他,原来,那些让她迷乱的感情不知不觉已经烟消云散,感情,想通了,其实很简单。
一直是她庸人自扰而已。
想着想着,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林亿深看着她觉得奇怪,“小师妹,笑啥呢?”
“没啥!”沈惜凡转头看着墙角,“卫生搞的不错,我回去表扬一下。”
背着包走在去公车站的路上,沈惜凡觉得周身无比的轻松,即使空气依然潮湿,阴霾笼罩。她捏着一包话梅,边嚼边吐。
忽然,她瞥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坐在离酒店不远的街心花园的椅子上,即使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依然挡不住风流倜傥,不是凌宇帆是谁?
大少爷怎么也会出来转悠,真是几天没回地球,哪都是奇迹!
沈惜凡上前叫他,凌宇帆看见她微微抬起头,嘴角露出一丝嘲弄,“沈惜凡,你怎么不去中宇的庆功宴,好歹你也跟严恒有点关系吧!”
果然大少爷心情不爽,原来是被对手打击了,沈惜凡翻白眼,“现在我不是沈经理,你也不是我的客人,惹急了我,我可没好口气跟你说话。”
凌宇帆笑起来,桃花眼直飞鬓角,“我倒愿意你跟我说话不客气一点,老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看了我都来火!”
沈惜凡无奈,“我也想冲着你发火呀,可是你是咱上帝呀,得罪不起的,还好今天给我在外面见着了,不然还真没机会了。”
他垂下头,“沈惜凡,你要发泄就发吧,反正我现在很抑郁,不在乎你打击了。”
沈惜凡心里暗暗惊讶,什么时候意气风发的大少爷变成这个样子,看来中宇给他的打击真的不小,想到这里,她乖乖的闭了嘴,把半袋话梅递上去,“要不要?”
凌宇帆瞥了一眼,“你那么大的人还吃话梅,幼稚!”伸手就捏了两颗,丢在嘴里,“还不错,偶尔吃吃还行。”
真是个别扭的大少爷,沈惜凡拍拍他的肩,“算了,以前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吧,我请你吃点东西。”
尚福堂是家百年老店,主营药膳,沈惜凡介绍到,“我最喜欢这里的冰镇桂花乌梅汤,爽口好喝,甜中带酸。”
两碗茶盅端上,果然清香扑鼻,她边喝边说,“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现在这样潮湿的天气,喝上一碗最舒服了,别客气,我请客!”
凌宇帆并不做声,沈惜凡耐不住安静,“其实你也别太郁闷,商场如战场,有胜有败,唉,其实我也不太会安慰人,不过就是一些事想明白了就过去了,人生还是挺美好的。”
“你想通了什么?”他突然抬头问。
“我这种快步入大龄女青年行列的人能想通什么,不过是感情问题呗。”沈惜凡抬头遇上对面探究的眼神,自知失言,“喂,别想再挖我话了,快喝你的,我还要回家呢。”
他眨眨眼,故作神秘,“沈惜凡,其实你的推荐信有一封是我写的。”
“我好像没拜托您吧,您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呢!”
“放心,我没说你坏话,不过要是今天让我写,我会多写几个优点的。不过,今天谢谢你,沈惜凡。其实你不做经理更好,你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实在是让我不爽!”
“凌宇帆,你能不能小声点,客人都在看着你。”
“那是看我帅好不好!”
“自恋!”
天已经大黑,城市里阑珊的灯火温柔地铺展开来。
她捏着话梅袋子,从公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何苏叶背着包从后一辆公车里出来,原来,她和他差了一个班次,却同时到家。
真是有趣的巧合。
何苏叶一眼就看见那大袋话梅,微微不满,“小丫头怎么又乱吃东西,我开的方子是乌梅,不是话梅。”
沈惜凡笑嘻嘻,递过去,“要不要来一颗?话说这个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
何苏叶伸出去的手一滞,狐疑的看着她,然后轻轻的笑起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小丫头长进不少呀,以后可以自己看病了!”
她不好意思,“哪里哪里,江湖医生而已,何医生不要过誉呀,担当不起。”
何苏叶眯起眼,“看样子心情不错嘛?”
沈惜凡沉重的点点头,“那是那是,我刚喝完桂花乌梅汤回来,那是相当的神清气爽!”
“哪家有?我自己做总是觉得不正宗,甜味总是欠缺了一点。”
“你会做呀,改天我去喝喝看!”
“丫头,我问你哪家有呢。”
“嘿嘿,下次我带你去吧,当然你请客!”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眼前走着,马尾辫上下跳动,轻轻的笑起来,右边的小酒窝更深了,“求之不得……”
他声音很轻,几乎不可闻。
瞬间,小区所有道路上的灯火,一齐绽放。夜凉如水。
第十九章 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发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发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发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发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血管外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折返出来一片温柔,“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发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开春三月的天忽然反常起来,空气变得潮湿异常,天空中总是有挥之不去的水雾,笼罩在周身,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沈惜凡最近胳膊上出了一种奇怪的小疙瘩,很痒,她试了很多药膏,还是无济于事。
她好长时间没有看见何苏叶了,听邱天说他在忙着一种新药,每天都累的半死,骡子命都比他好。捏着病历,她叹气,还是不要麻烦他了,直接找到皮肤科就好了。
可是她一到皮肤科就后悔了,医生扫了一眼,唰唰两下就写了个处方,她心里恶寒,这开的药能治病吗,实在是没有把握。
迷惘的站在收费处,忽然有人叫她,沈惜凡回头一看,邱天穿着白大褂、抱着病历走过来,这形象,还真有点悬壶济世的味道。可惜,离何苏叶还是差远了。
邱天凑过来问,“咋的?头疼脑热,感冒发烧?”
沈惜凡摇摇头,摞起袖子,“你帮我看看呀,这是什么东西,痒死了!”
邱天奇怪了,“咋不去找尖尖角?你这个是湿疹,中药三剂一吃就好了,这些激素类的药不好,还不能常用。”
“你不能帮我开么?”她直接把病历递上去,“何苏叶不是最近忙,我哪敢烦他!”
邱天脸抽搐了一下,“小姐,我是心血管科,说实话我中医学的不好,你让我给你开药不是存心让我丢人的。尖尖角在学校实验室,你过个马路就到了,发个信息给他,他绝对会飞奔出来见你的。”
沈惜凡笑起来,“要是他把我臭骂一顿说我扰乱公务我可要找你了哦!”
他眨眨眼,嘀咕到,“去吧,去吧,他会高兴死的……”
她第一次来何苏叶的学校,老校区已经破旧不堪,杂草生了一路,几辆校车停在路边,上了年纪的老教授坐在里面谈笑。她边走边看,好奇的很,一直从百草廊转到了宿舍区。
可是转完后沈惜凡傻眼了,老校区的楼没有标识,看起来有两栋楼比较像实验楼,可是,究竟是哪栋呢。她摸出手机发信息给何苏叶,等了一会没有人回应。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走廊上过去,看见她便停住了脚步,微微惊讶,“有事?”
沈惜凡不好意思,指指左边楼,看看右边楼,“方可歆,哪栋楼是实验楼?”
方可歆恍然,“是不是来找大师兄的?实验楼是右边的,不过一般人不给进去的,你打电话给他了没?”
沈惜凡解释道,“我发信息,可是何苏叶没回。”
“这样呀,那我进去帮你叫一下,稍等一下。”
没一会,何苏叶便和方可歆一起走出来,他面色疲惫,原本清亮的眼眸因为疲劳越发的深邃,还有淡淡的——黑眼圈。
原本沈惜凡是很想笑出来,可是当他站在面前微笑看着她的时候,没来由的一阵酸涩。
何苏叶笑着问,“找我什么事?”
“啊——是这样的。”沈惜凡连忙指指自己胳膊,“我去皮肤科看,结果碰见邱天,他说这个中药治比较好,让我来找你,还有我最近没食欲,不想吃饭。”
邱天那小子真是老狐狸,何苏叶心里暗暗的高兴,不动声色的仔细看了一下,“哦,是湿疹,最近天气比较潮湿,你是要外用还是内服的?”
方可歆在一边打断,“我还有事,先走了。”
“没见过你那么喜欢吃中药的人。”何苏叶边写边笑,“甘草30克,黄岑10克,茜根10克,辛夷花10克,徐长卿10克,茯苓10克,乌梅2颗,去药店买免煎的好了。”
沈惜凡在一旁苦着脸,“自从遇见了你我就跟中药结下了不解之缘,话说我都要被中药给淹没了。”
何苏叶眯起眼睛偷偷看她,“谁让你病多,这么差的体质,以后没人敢要你了。”
她别开脸,“啊,别再说比生病更郁闷的话题了,我好不爽呀!”
何苏叶无奈的笑,“丫头,带你去散散心好了。”
原来他学校的后院中,有一块很大的中草药种植园,叫百草园。
沿着青石板走上去,跨过高高的门槛,原来这些绿油油的植物,都是中草药,沈惜凡一个都不认识,只能好奇的瞪大眼睛看。
真是千姿百态的植物,确切的说连何苏叶都认不全,他笑着解释,“我认死的还行,活的就难了,学药学的人很厉害的,上次和他们来的时候,嘀哩咕噜的说得我都犯迷糊。”
小巧的叶子,滚着水珠,沈惜凡小心的用手去摸,“何苏叶,我要是摸坏了会不会赔钱?”
“嗯——”何苏叶凑近看,“我也不知道,反正有几株价值连城的草药……”
沈惜凡连忙把手伸回来,警惕的看着他,岂料何苏叶捏下几片叶子,笑嘻嘻,“框你的,这是马蓝,说白了就是板蓝根。”
“板蓝根就是这个叶子做的吗?”
何苏叶边走边说,“板蓝根,板蓝根,当然是茎和根。小丫头,这里空气不错吧,大片望去都是绿色,雨过天晴都是泥土的清香,我以前很喜欢来这里。”
他走远了,去角落里伺弄不知名的花,沈惜凡蹲在一盆植物面前,眯起眼睛,小声自言自语,“你是紫苏,也叫苏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你对我是什么感觉呢?”
绿色的叶片上透出深紫,被水汽蒸的越发透亮,她轻轻晃动着枝叶,露出幸福的笑容。
沈惜凡回到家的时候,沈爸爸正在捧着杂志读的津津有味,沈妈妈在厨房喊,“凡凡,快来帮忙,你妈两只手忙不过来。”
她洗了手便去切菜,沈妈妈把米丢下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凡凡呀,跟你妈说说跟那个医生发展成什么样了?”
她心里暗叫不好,李介都要结婚了,以后她就没有演戏的同伙了,只好赔笑,“能怎么样,不就那样吗,一般一般!”
沈妈妈点点头,“一般最好,你都要出国了,再被这事拖住就不好了,上次你杨阿姨还想给你介绍一个,被我一口回绝了,以后带个洋女婿回来多好!”
沈惜凡欢快的暗暗大叫上帝,准备明天去给他老人家烧一炷香。
吃完饭,她钻到自己的房间上网,沈爸爸却推门进来,拿着一本杂志,很严肃的样子。沈惜凡奇怪,只见沈爸爸把杂志摊在她面前,小声的问,“这个人是不是戴恒?”
某财经杂志的专栏,“商战电子业,中宇成为最大赢家”,旁边是严恒的照片,整个版面洋洋洒洒全部是其人和公司的介绍,沈惜凡看了有半分钟,“唔”了一声,“是戴恒,不过他现在改名叫严恒了。”
沈爸爸眉头皱了起来,“凡凡,你现在……我是说你们俩现在还有来往吗?”
沈惜凡笑起来,“爸爸,他现在就住在我们酒店。”
沈爸爸拉来凳子坐下,“我这个做爸爸的倒是很少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我总是认为女儿喜欢上的人一定不会差的,所以从不干涉,但是三年前你那件事,我真的挺担心的。”
她低下头,小声说,“爸爸,我也一直想跟您说这件事的,我跟戴恒确实见过面了,而且见了还不止一两次,他还问我,我和他还有没有机会。”
沈爸爸愣住了,随即哈哈大笑,“我就说我家女儿不会没人要的,你妈还整天操心,怎么样,你考虑好了吗?”
“不知道,爸,我也说不上对他什么感觉。”沈惜凡托着脑袋,斟酌了一下,“自从知道他住在我们酒店后,我就一直躲着他,他不来找我,我也不会主动找上他,其实我就希望这样的状况一直维持下去,不想想也不去想。”
沈爸爸会意的笑起来,“女儿你实在很像你老爸,你爸以前也是,我偷偷告诉你呀,当年是你妈追我的,她追我躲,其实我当时也不想想,也不去想,就想这样下去,可是最后还是得面对的。其实我当时挺看好戴恒的,自从他跟你分手之后,我就可讨厌那个家伙,男孩子一点责任感也没有,这样的人配不上我家宝贝。现在他要跟你复合,我不干涉你的决定,只是想告诉你,第一,看清自己对他的感情;第二,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权衡好。”
半晌,沈惜凡抬起头,“老爸,你虽然在家没啥发言权,但是一开口就是金玉良言,一针见血,不愧是做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
沈爸爸得意,“那是,那是,你爸开会发言都是简明扼要,堪称典范。”
“老爸——”沈惜凡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想嫁人,一辈子和你们生活在一起多好。”
“女儿,你要是嫁人了,老爸我会舍不得的。”
“那我就不嫁好了!”
“什么!你敢不嫁!”沈妈妈的大嗓门从客厅传来,“你们一老一小躲在屋里做什么?想造反呀!老沈我告诉你,别给你家女儿灌输不良思想。”
沈爸爸脸立刻拉下来,沈惜凡捂着被子偷偷的笑,她觉得自己家里很温暖很幸福,老爸总是在适当的时候给自己提点,老妈看似唠叨其实比谁都疼她。
而自己和严恒的事,她终于下定决心去面对。
第二天她去酒店,看着络绎不绝的豪华轿车心生疑惑,拉住站在一旁的林亿深问,“师兄,这是干啥的,拍偶像剧了?”
林亿深拿着记录本敲她的脑袋,“几天不上班回到地球发现变样了吧?这里很危险,赶快回火星去吧!”
许向雅笑起来,“中宇开新产品发布会,喏,现在出名了,来的人是一拨一拨的!”
那边有秘书过来,“程总让沈经理和林经理去会场。”
他走上台介绍中宇的企业文化,同时亮相新款的十台笔记本电脑。灯光配合着演讲人逐渐降低亮度,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这个主宰了电子业大半壁江山的男子,气度极好,那样子的镇定自若,声音醇厚而低沉,让人不由的心生信赖。
沈惜凡微微眯起眼睛,只觉得这一幕这么熟悉,当年学生会的副主席,严恒也站在省学联所有人面前,竞选学联主席之职。她站在小礼堂的角落,透过密密的人群,看着无数的人站起来鼓掌,年轻的脸上活力洋溢。
他一直是一个耀眼的人,那时候她就觉得和他离的很远,现在,更远。
沈惜凡忽然想起爸爸的那句话“他现在的身份地位特殊,你要好好权衡”,原来这个男子,已经不是自己可以掌握的。
当年和他在一起,她一直觉得自卑,处心积虑的讨好他,生怕他不要她。而现在,和他并不处在同样的高度,她问自己如果永远活在他的光环下,会甘心吗。
一直以来,她都努力的证明自己的存在,原来无意中,伤害和打击换来了骄傲和自尊。
眼前的灯光不停变换着,她心里却一片通明。
如果对一个人没了感情,断是不能受到一点点委屈,如果还爱着,再大的苦都能忍。
爱情,不是配不配的问题,是愿不愿意的问题。
原来,可以自己可以这么平静的看着他,原来,那些让她迷乱的感情不知不觉已经烟消云散,感情,想通了,其实很简单。
一直是她庸人自扰而已。
想着想着,不由得露出一丝笑容,林亿深看着她觉得奇怪,“小师妹,笑啥呢?”
“没啥!”沈惜凡转头看着墙角,“卫生搞的不错,我回去表扬一下。”
背着包走在去公车站的路上,沈惜凡觉得周身无比的轻松,即使空气依然潮湿,阴霾笼罩。她捏着一包话梅,边嚼边吐。
忽然,她瞥见一个熟悉的人影,坐在离酒店不远的街心花园的椅子上,即使穿着简单的白衬衫,依然挡不住风流倜傥,不是凌宇帆是谁?
大少爷怎么也会出来转悠,真是几天没回地球,哪都是奇迹!
沈惜凡上前叫他,凌宇帆看见她微微抬起头,嘴角露出一丝嘲弄,“沈惜凡,你怎么不去中宇的庆功宴,好歹你也跟严恒有点关系吧!”
果然大少爷心情不爽,原来是被对手打击了,沈惜凡翻白眼,“现在我不是沈经理,你也不是我的客人,惹急了我,我可没好口气跟你说话。”
凌宇帆笑起来,桃花眼直飞鬓角,“我倒愿意你跟我说话不客气一点,老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看了我都来火!”
沈惜凡无奈,“我也想冲着你发火呀,可是你是咱上帝呀,得罪不起的,还好今天给我在外面见着了,不然还真没机会了。”
他垂下头,“沈惜凡,你要发泄就发吧,反正我现在很抑郁,不在乎你打击了。”
沈惜凡心里暗暗惊讶,什么时候意气风发的大少爷变成这个样子,看来中宇给他的打击真的不小,想到这里,她乖乖的闭了嘴,把半袋话梅递上去,“要不要?”
凌宇帆瞥了一眼,“你那么大的人还吃话梅,幼稚!”伸手就捏了两颗,丢在嘴里,“还不错,偶尔吃吃还行。”
真是个别扭的大少爷,沈惜凡拍拍他的肩,“算了,以前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吧,我请你吃点东西。”
尚福堂是家百年老店,主营药膳,沈惜凡介绍到,“我最喜欢这里的冰镇桂花乌梅汤,爽口好喝,甜中带酸。”
两碗茶盅端上,果然清香扑鼻,她边喝边说,“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现在这样潮湿的天气,喝上一碗最舒服了,别客气,我请客!”
凌宇帆并不做声,沈惜凡耐不住安静,“其实你也别太郁闷,商场如战场,有胜有败,唉,其实我也不太会安慰人,不过就是一些事想明白了就过去了,人生还是挺美好的。”
“你想通了什么?”他突然抬头问。
“我这种快步入大龄女青年行列的人能想通什么,不过是感情问题呗。”沈惜凡抬头遇上对面探究的眼神,自知失言,“喂,别想再挖我话了,快喝你的,我还要回家呢。”
他眨眨眼,故作神秘,“沈惜凡,其实你的推荐信有一封是我写的。”
“我好像没拜托您吧,您还真是有闲情逸致呢!”
“放心,我没说你坏话,不过要是今天让我写,我会多写几个优点的。不过,今天谢谢你,沈惜凡。其实你不做经理更好,你那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实在是让我不爽!”
“凌宇帆,你能不能小声点,客人都在看着你。”
“那是看我帅好不好!”
“自恋!”
天已经大黑,城市里阑珊的灯火温柔地铺展开来。
她捏着话梅袋子,从公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何苏叶背着包从后一辆公车里出来,原来,她和他差了一个班次,却同时到家。
真是有趣的巧合。
何苏叶一眼就看见那大袋话梅,微微不满,“小丫头怎么又乱吃东西,我开的方子是乌梅,不是话梅。”
沈惜凡笑嘻嘻,递过去,“要不要来一颗?话说这个乌梅敛肺止咳,涩肠止泻,生津止渴。”
何苏叶伸出去的手一滞,狐疑的看着她,然后轻轻的笑起来,“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呀,小丫头长进不少呀,以后可以自己看病了!”
她不好意思,“哪里哪里,江湖医生而已,何医生不要过誉呀,担当不起。”
何苏叶眯起眼,“看样子心情不错嘛?”
沈惜凡沉重的点点头,“那是那是,我刚喝完桂花乌梅汤回来,那是相当的神清气爽!”
“哪家有?我自己做总是觉得不正宗,甜味总是欠缺了一点。”
“你会做呀,改天我去喝喝看!”
“丫头,我问你哪家有呢。”
“嘿嘿,下次我带你去吧,当然你请客!”
何苏叶看着沈惜凡眼前走着,马尾辫上下跳动,轻轻的笑起来,右边的小酒窝更深了,“求之不得……”
他声音很轻,几乎不可闻。
瞬间,小区所有道路上的灯火,一齐绽放。夜凉如水。
第十九章 荞麦
今天去递了辞呈,领了最后的薪水,从此以后,她沈惜凡就成了无业青年了。
从总经理室出来,她一脸的轻松,最后一次环顾酒店,工作了四年的地方,其实真的是很有感情,四年来工作的地方,记录着她人生至关重要的部分。
她想起第一天来到酒店的情景,捏着推荐信,迷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木然的被秘书领去经理室,出来后半个小时腿还发抖。后来正式签约的时候,她还开玩笑的说生是酒店人,死是酒店魂,没想到,三年真的很快,一眨眼就过去了。
从此还有更远、更艰难的路要走,她对自己说。
回到家她大睡了一场,吃完饭上网和苏杉聊天,自从李介生日之后,她便和苏杉越发的熟稔起来,也许是志趣相投,总之无话不说,相见恨晚。
冷不防的苏杉甩出一句,“能不能做我的伴娘?”
她大惊,随即发了一个笑脸,“这么快!荣幸之至。”
苏杉还在卖关子,“明天下午有时间吗?能不能先陪我去看礼服,然后吃顿饭,顺便看场好戏。”
她没有深思,立刻回到,“好呀,时间地点你来定,打电话给我就好了。”
第二天,她们去看礼服,沈惜凡才被吓一跳,原来礼服早定做好了,而是为她选伴娘的衣服。挑了一个下午,沈惜凡拎着两套礼服、两双鞋子不无感慨的说,“我只巴望穿过伴娘的衣服就可以穿婚纱了,可是我已经做了两次伴娘了。”
苏杉哧哧的笑,“怕是想娶你的人都排队,挑花眼了。”
她摇摇头,转移话题,“苏杉,你和李介现在结婚,会不会觉得有些早了?”
苏杉挑眉,“早?一点都没觉得,有时候遇见了对的人,只会想每一分、每一秒都一起度过,人生多短暂,和爱的人度过不过短短几十年,越发显得时间珍贵。”
沈惜凡唏嘘,“真是让我眼红!罚你包两倍红包给我!”
晚上她们约在一家广东茶楼,醉虾、怡香茄子煲、鱼翅灌汤包、蟹粥、蒜茸果皮蒸斑球、北京片皮鸭,连饭前小碟白肉凉瓜丝和河豚干都精致可人,可惜桌前的六个男人,确切的说是五个男人加一个男孩子吵吵嚷嚷,兴致完全不在食物上。
待沈惜凡和苏杉走进包间的时候,便看见方可歆拿着一把绳子,再普通不过了,冲着她们两个招呼,“快来,快来,迟了就看不到好戏了!”
苏杉抿嘴笑起来,“来了,来了。”瞥了一眼她手上的绳子,打趣,“可歆,这绳可都是一样的吧,你可别包庇你的大师兄哦!”
方可歆啐她一口,“我应该帮你找根长一点的绳子,让你老公好好管教你!”
只有沈惜凡茫然,做石膏状,对面何守峥还冲她眨眼,她自言自语,“这是什么情况?”
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血管外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折返出来一片温柔,“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发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