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者(死亡通知单)第二章 暴风骤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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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春时分,正是这个城市最美妙的季节。春风煦暖,泥土芬芳。经过一两场细雨的滋润后,柔嫩的树芽纷纷从枯败已久的枝头钻将出来,给整个城市蒙上了一层如薄雾般朦胧、又如朝霞般蓬勃的醉人绿色。
 
  或许这番美景就是“绿阳春餐厅”命名时所取的寓意所在。
 
  阿华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家餐厅,也不是第一次见到在乐台中间演奏的那个女孩。去年他的手下阿胜遭遇离奇车祸丧命,阿华曾循着线索一路追查到这里。当时他了解到阿胜死前对那个女孩有过冒犯,不过他想不出有谁会为这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出头。
 
  后来他终于有了答案。
 
  一个化名为杜明强的年轻人把女孩的照片推在他面前,并且托付他照顾这个女孩。
 
  阿华对那个年轻人恨之入骨,但他却无法拒绝对方的要求。因为对方同时送来的还有一盘录音带,在那盘录音带中记载了阿华和龙宇集团副总蒙方亮的密谋过程。
 
  因为邓骅的遇刺,龙宇集团一度陷入了内乱之中。两位副总林恒干和蒙方亮都想借机上位,获得对整个集团的掌控权。而阿华为了保全邓氏遗孤的权益,暗中篡合蒙方亮除掉了林恒干,随后又转手杀死蒙方亮,这番设计虽然瞒不过刑警队长罗飞的眼睛,但后者却无法找到关键的证据——那盘录音带。
 
  阿华收下了录音带,同时也就收下了杜明强的托付。不管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怎样的过节,阿华一定要把这个托付完成。
 
  受人之惠,忠人之事。这是阿华的处事准则,因为这个准则,他要帮助杜明强照顾那个叫作郑佳的女孩;同样也因为这个准则,他一定要杀死杜明强。
 
  这两件事情在他看来一点都不矛盾。
 
  所以他又一次来到了“绿阳春餐厅”。
 
  阿华坐在餐厅中最不起眼的角落里。他没有点餐,只是要了一杯酒慢慢地喝着。当那音乐悠悠传来的时候,他知道了杜明强为什么会迷上这里。
 
  这确实是个可以令人安静的地方,尤其对于那些内心并不安静的人。
 
  曲声终了,女孩站起身来,向着乐台下款款地鞠了一躬。同时她睁开双眼,向着阿华所在的方向看过去。她的眼睛虽大但却黯然无光。
 
  阿华知道女孩什么也看不见,他也知道对方并不是在寻找自己。他无动于衷地端坐着,玩弄着杯中的残酒。当女孩起步往后台走去的时候,他便一仰脖,将那杯残酒尽数倾入了口腹之中。
 
  半个小时后,女孩出现在距离“绿阳春餐厅”不远的一家咖啡馆中。她坐在那个熟悉的位置上,像是在等待着什么。她的脚边趴着一只乖巧可爱的导盲犬,那是她最亲密的伙伴“牛牛”。
 
  几个月来,女孩和她的伙伴已经习惯了这种没有希望的等待。不过她还是每天都来坐一会儿,她相信有一天那个人终将出现,如此突然,就像他离去的时候一样。
 
  女孩静静地待了片刻,用耳朵观察着咖啡馆内的人来人往,忽然,她的神情变得专注起来,因为她听见有人正向着自己所在的方向走来,而且从步伐的节奏和力度来看,对方无疑是个年轻的男子。
 
  女孩的心一阵急跳,但很快又在失望中复归平静,因为牛牛忽地立起了身,喉咙中发出“呜呜”的闷哼声,像是要给主人一些警告似的。
 
  那肯定不是他了,牛牛早已熟悉了他的气味,见到他只会欢快地摇起尾巴。女孩告诉自己。在失望的同时,她也露出了困惑和警觉的神色。
 
  “你好。”来人已率先打起了招呼。那声音听起来似曾相识,女孩略一凝思便有了些回忆。
 
  “是你?”女孩皱了皱眉头,她俯下身轻轻地在牛牛脑袋上抚摸了几下,牛牛重新卧倒在她的脚下,不过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瞪着那不速来客。
 
  “我叫阿华,我们见过一次面。”来人暗暗惊叹于女孩过人的记忆力,然后又解释道,“不过我不是因为上次那件事来的。”
 
  女孩轻轻地“哦”了一声,神色略微放松了一些。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阿华看着女孩问道,得到对方点头许可之后,他在女孩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找我有事?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女孩心中仍有很多疑惑。
 
  “有人让我到这儿找你。”
 
  “是他?!”女孩急切而又惊讶地问道。
 
  阿华淡淡地回答:“是他。”
 
  虽然两人都没有说出那个人的名字,但女孩无疑已经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在最初的激动平息之后,她反而茫然愣住了。半晌,她才又喃喃地问道:“他现在在哪里?”
 
  对方给出了一个不算回答的回答:“他不希望你了解得太多。”
 
  女孩露出一丝苦笑:自己了解得过多了吗?自己不知道那个人从哪里来,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自己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也不知道他多大岁数;自己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长相,这难道也算是了解得太多吗?
 
  可自己为何又如此的在意他?或许就像那个怪人说过的,一切都是“宿命”?然而就在自己最相信那段宿命的时候,他又为何突然间消失无踪?
 
  女孩有太多太多的疑问,却被阿华轻轻松松的一句话便全部堵了回去。不过那句话也并非全无信息,至少女孩现在知道那个人安全无恙,并且对方仍然在关心着自己。
 
  想到这一层女孩便释然了许多,她转过了话题的方向:“那你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阿华没有直接回答,他反问道:“他说过要照顾你,帮你治好眼睛,是吗?”
 
  女孩犹豫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他来不了了——所以他托我帮他完成这些事情,完成对你的承诺。”
 
  “来不了了……”女孩慢慢品味着这几个字的含义,轻问,“是暂时来不了了,还是别的什么?”
 
  阿华相信那个人永远也不会来了,因为那人已经成了自己的瓮中之鳖,他又怎能允许对方再继续活下去呢?不过看着面前的女孩,阿华却没有勇气把真实的想法表达出来,在沉默了片刻之后,他含糊地敷衍说:“我不知道。”
 
  女孩垂下了头,不再说话。直到她又听见了阿华的声音。
 
  “我需要你的身份证。”
 
  “嗯?”女孩对这个突如其来的要求搞得有些莫名其妙。
 
  “前一阵我一直在联系美国的眼科专家,现在一切都安排好了,只等你去美国做手术。”阿华解释说,“这两天我会帮你办理护照和签证,所以你暂时得把身份证交给我。”
 
  女孩点头表示理解,她掏出钱包把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出来。阿华接过身份证的时候笑了笑,因为对方如此爽快的举动无疑在传递着一种信任感,他很喜欢这样的感觉。
 
  当然,这信任感很大一部分该是来源于另外一个男人打下的基础吧。想到这里,阿华不免多打量了那个女孩几眼。
 
  在他面前是一张秀丽清新的面庞,流淌着某种脱俗的气质。
 
  阿华也见过很多美女,但那些女人和女孩相比显然缺少了某些很重要的东西。阿华不禁有些羡慕起那个家伙了。
 
  在他们之间到底曾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呢?阿华看着女孩,饶有兴趣地转起了脑筋。不过他的脸上仍是一副漠然平淡的表情。
 
  他不喜欢流露出自己的任何情感,这已成为他多年来难以改变的习惯。
 
  与女孩分别之后,阿华开车来到了市中心的凯旋门大酒店。这是省城首家五星级的宾馆,同时也是龙宇集团旗下的产业。阿华在酒店的最高层有个专用包房,不过他没有直接去房间,而是先来到二楼的桑拿部,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然后在桑拿包间内小憩起来。
 
  片刻后,一个服务生轻轻推门进了包间,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道:“华哥,您来了。”
 
  阿华半闭着眼睛“嗯”了一声。
 
  “叫个小妹来给您按按吗?”服务生又谄笑着问道,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他便一转身又走了出去。
 
  这个桑拿部是阿华经常光顾的地方,所以服务生也早已摸清了他的口味。片刻后,他便带着一个妖冶的女子来到了包间内。
 
  “华哥,您看这个小妹行吗?”
 
  出乎他的意料,阿华盯着那女子看了半天,最后却摇了摇头。
 
  “那我给您换一个。”服务生赶紧把那女子领出包间,又去叫了另一个美女进来。
 
  这女子长腿细腰,发髻高盘,俨然带着种贵族般的冷艳气质。
 
  可阿华却仍不满意似的,他沉吟了一会儿,对那服务生说道:“这样吧,你多叫几个进来,我比较比较。”
 
  “明白!”服务生一猫腰折了出去。既然华哥发话说多叫几个,他怎敢怠慢?当服务生再次回来的时候,身后呼啦啦跟着一群女孩,几乎挤满了整个房间。
 
  “华哥,您看看,有合适的吗?”服务生小心翼翼地问道,同时心中暗自打鼓,不知华哥今天为何会如此挑剔?
 
  阿华的目光在佳丽群中来回扫了一圈,最后停在了包间角落里。那儿站着一个女孩,她的个子不高,甚至是有些瘦弱,当其他女孩都在争先恐后展示自己的风韵时,她却一动不动地站着,神态安静。
 
  阿华冲那个女孩指了指:“她。”
 
  服务生顺着阿华的指向走到女孩面前,求证似的问道:“她吗?”
 
  阿华点点头。
 
  “华哥今天想换口味啦?”服务生调笑着把女孩往阿华面前推了推,“去吧。华哥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气。”
 
  女孩低头叫了声“华哥”,同时用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而其他女孩和那服务生则识趣地离开了包间。
 
  阿华细细地打量着她,虽是风尘中的女子,但眉眼间倒确有几分清丽的气质。
 
  “你叫什么名字?”他淡淡地问了句。
 
  “明明。”女孩一边回答一边坐到了床头,柔软的双手轻轻按在了阿华的胸膛上,“华哥累一天了吧?好好放松一下。”
 
  阿华闭上眼睛,随着那双细嫩的小手在他的胸前游走,他的耳边似乎又响起了一段段优美柔和的乐曲声……
 
  或许是明明的服务过于完美,阿华这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当他在宾馆包房内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他下床拉开窗帘,让早春煦暖的阳光照射进来,给人带来一种懒洋洋的快感。
 
  看看时间,已经是上午九点十五分,阿华知道自己不能享受太久,他还得赶到龙宇大厦,为今天下午即将举行的一场土地拍卖会做准备。
 
  自从除掉了林恒干和蒙方亮之后,龙宇集团的权势便都集中在阿华一人手里。虽然他自己并不贪恋这些身外之物,但邓骅的妻儿尚且孤弱,还不能全面接管集团的事务,所以阿华必须要肩负起多重的职责。
 
  近期地产市场的前景一片看好,也引来了众多的投资者。下午要拍卖的地皮位于新城开发区,升值潜力巨大。如果能把这块地搞到手,至少可以保证龙宇集团五年的收益。更重要的是,利用这个项目让邓氏妻儿参与进来,培养起忠于他们的新势力,自己也就可以安心地卸下重担,一遂邓总的遗愿。
 
  所以阿华对这次拍卖势在必得,而且他也充满了信心,毕竟以龙宇集团的实力,在省内有谁能够抗衡呢?只是集团内部刚刚经历过剧烈的动荡,这或许会给某些窥伺者以可乘之机。
 
  正踌躇之间,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阿华从床头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熟悉的号码。
 
  阿华接通了手机:“喂,龙哥。”
 
  这个叫龙哥的人物曾是集团副总林恒干的心腹。邓骅死后,他本想随着林恒干的势力一举上位,但怎料林恒干却毙命于龙宇大厦之中,龙哥便也随之没落。此刻他突然打电话过来,阿华隐隐觉得未必有什么好事。
 
  “呵呵,阿华啊。”龙哥在电话那头显出很熟络的语气,“有些日子没见了,想哥哥没有?”
 
  “呵。”阿华也略略赔了声笑,随后又问道,“有什么事情吗?”
 
  “请你吃个饭,旺海酒楼。赶紧过来吧。”
 
  “现在?”
 
  “是啊,我已经在等你啦,不见不散。”
 
  “现在恐怕不行,下午有块地要招标……”
 
  “我知道。”龙哥打断了阿华的话头,笑道,“你以为我找你干吗?就是要商量商量招标的事情!”
 
  阿华一怔,暗想:这招标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这话虽然没有直说出来,但龙哥却像猜到了似的,反而先一步开口堵住了他:“怎么了,阿华?是不是林总死了,哥哥在龙宇集团就连说话的资格都没有了?”
 
  对方这句话撂出来阿华便不好再说什么了。本来林恒干的死在双方心中就留下了芥蒂,现在大局初定,阿华并不想再掀起什么波澜。进一步考虑,既然龙哥已经说明是要谈招标的事情,就不妨过去看看,不管是好事坏事,至少心里有个准备。
 
  想到这里,阿华便“嘿”了一声道:“龙哥这是说的哪家话?我马上就过来。”
 
  挂断电话,阿华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下楼开车,直奔旺海酒楼而去。半个小时后抵达目的地,远远就看见一个身形魁梧的男子正站在酒楼门口东张西望的,此人正是龙哥。
 
  阿华停好车走上前去,冲龙哥打了个招呼。
 
  “这么快就到了,够爽快!”龙哥拍了拍阿华的肩膀,“走,到三楼,我已经定好包间了。”
 
  阿华淡淡一笑,随着龙哥进酒店向着楼上走去。到了三楼刚一拐过楼梯口,忽听得犬声大吠,同时一条黑背大狼狗从楼道角落里蹿出来,气势汹汹地直扑向二人。
 
  龙哥吓了一跳,往后连退好几步。阿华则立刻绷起了身形,做好迎击的准备。眼看那狼狗就要扑到阿华的身上了,却听得有人大喝了一声:“刀疤,回来!”
 
  那狼狗甚是听话,立刻掉转头向着发话人奔去。他的主人上前一步抓住了狼狗的项圈,顺势在它的脖颈处揉了两把。大狼狗立刻尾巴乱摇,显得与那人亲热无比。
 
  “哎呀,高老板啊,你养的这条大狗,真要把人吓出心脏病来。”龙哥拍拍自己的心口,咋呼呼地说道。
 
  “畜生不懂事,两位不要见怪。来,里面坐吧。”被称为“高老板”的人招着手说道。此人大约四十来岁的年纪,中等身材,瘦瘦的脸上立着副鹰钩鼻子,眼睛不大但锐利逼人。
 
  阿华回头看着龙哥,有些不明所以。
 
  “我说明一下,今天我只负责请客,高老板才是做东的主人。”龙哥一边说一边抢上两步,来到了二人中间,又一指阿华道,“这是我的小兄弟,阿华。两位都是道上大名鼎鼎的人物,不用我再详细介绍了吧?哈哈!”
 
  阿华站在原地没有动弹,脸色却渐渐凝重起来。的确,对面这位高老板无需介绍,因为他早就听闻过对方的大名。
 
  十年前,当阿华刚刚来到邓骅身边的时候,邓骅就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有一天我被人杀了。你给我报仇,第一个要找的人叫作高德森,在整个省城最有能力对我动手的,非此人莫属!”
 
  从此阿华便开始关注这个高德森的一举一动,他对此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副阴森森的鹰钩鼻子。他还知道,这个高德森也是省城吃遍黑白两道的厉害角色,他与邓骅之间迟早会有一场惊心动魄的火并。
 
  不过后来邓骅的势力越来越大,高德森却并没有什么大的动作,他在南城自己的地盘上偏安一隅,似乎不愿再参与省城内部的争斗。最终邓骅形成了一家独大的局面,但他也一直没有主动去招惹高德森。这个人物也就渐渐被阿华淡忘了。
 
  现在时过境迁,邓骅已死于Eumenides的设计之下,而高德森却在此刻突然出现,这意味着什么呢?
 
  高德森自然能猜到阿华心中的顾虑,他又笑着说道:“我本该亲自登门去请阿华兄弟的,但又怕太唐突了,所以才委托了阿龙。阿华兄弟不会见怪吧?”
 
  见对方如此淡然,阿华便也稳稳地回道:“高老板言重了。你做东,我吃饭,有什么唐突不唐突的?只要有缘坐在一起,大家都是兄弟。”
 
  龙哥哈哈一笑:“我就说了吧,阿华兄弟是个爽快人!来来来,快进屋坐下聊。”说话间他已揽住阿华的肩头,引着后者往包厢门口走去,俨然像是半个主人一般。
 
  高德森站在不远处笑脸相迎,可他身旁的那条叫作刀疤的大狼狗看起来却不甚友好。那畜生弓起背,两眼闪着冷冷的幽光直盯着阿华,口中则发出一阵阵短促的恶吠。
 
  “老实点!”高德森轻拍着刀疤的头部,但刀疤却不听话,只是呜呜呜地叫着,不让阿华靠近。
 
  “这畜生通人性,它感受到了你的威胁。”高德森看着阿华似笑非笑地说,“你身上有杀气。”
 
  龙哥也在一旁附和:“高老板,你的刀疤只是一条狗,我的阿华兄弟,那可是一匹狼!”
 
  阿华微微笑了笑,似乎听不懂这两人言辞中的寓意。“刀疤只是对我不熟悉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侧身从那狼狗身边绕了过去。
 
  “来来来,进屋吧。”高德森再次招呼,“这里是我的地盘,两位请随意。”
 
  龙哥把阿华让在了最前面,三人鱼贯进了包间。那包间奢华气派自不用说,房间的中心位置摆了张直径足足有四米的大圆桌,但桌面上却只陈放着三副餐具。
 
  几个精干的小弟早已在包间内伺候着,见到三人进来,便齐刷刷地鞠躬高呼一声:“大哥好!”
 
  高德森对那些小弟瞧也不瞧,一指餐桌中间的贵宾席位:“阿华兄弟,请上座。”
 
  阿华淡淡回了句:“高老板客气了。”走上前泰然坐好。高德森又招呼龙哥坐在阿华右手边,自己则坐在了阿华左手边的主陪位置。
 
  刀疤也在主人身边坐好,它的体型庞大,即使是坐着的时候也有一人多高。
 
  龙哥看着那狗咂咂舌说:“早就听说高老板爱狗,今天才算真正开了眼。这么纯的大黑背,谁看谁不喜欢啊?”
 
  “这狗是我托人从德国带回来的,跟了我好几年了,每天光肉就得吃好几斤。”高德森抚摸着刀疤的脑袋,“你们看它的左耳,那里有条刀疤,那是两年前,城南有个混混想暗算我,这狗帮我挡了一刀。”
 
  “好狗啊!”龙哥由衷地赞了句,“怪不得叫刀疤呢。”
 
  刀疤似乎听懂了人们的夸赞,它坐得愈发笔直,抬头挺胸,气宇轩昂。
 
  阿华默默地坐着,似乎对这两人一狗之间的事情不感兴趣。高德森不想冷落了他,便搭话似的问了句:“阿华兄弟对狗不感兴趣吧?”
 
  阿华“呵”地一笑,道:“我是个粗人,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
 
  龙哥似乎被阿华逗乐了,他一边哈哈地笑着,一边用手拍着阿华的肩膀,打趣道:“兄弟,这狗肉你可吃不起,像这么一条纯种黑背,身价得好几十万呢。”
 
  高德森也笑了,不过他的视点却集中在阿华的头半句话上。
 
  “粗人,嘿,粗人好啊。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用拐弯抹角。我就喜欢和粗人打交道。”如此感慨一番之后,高德森又冲小弟们招招手,“把菜单拿来给阿华兄弟看看。”
 
  一个领头的小弟连忙凑过来,恭恭敬敬地把菜单递到了桌前。
 
  阿华却不伸手去接,只说了句:“不用看了,客随主便。”
 
  小弟的动作僵在了半途,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求助似的看着高德森。
 
  高德森倒也不再谦辞,一摆手道:“那就由我来安排吧。”
 
  小弟便收了菜单,转而把自己手里拿着的点菜用的纸笔交给了高德森。
 
  高德森向着两位客人解释道:“他们都知道我的习惯。我点菜从来不看菜单,只是写几个想吃的菜,交给后厨去做就行。”一边说一边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起来。他写得很快,不一会儿就把下好的单子交还给小弟,嘱咐道:“让后厨抓紧做,快点上菜。”
 
  小弟利落地回了句:“明白。”
 
  高德森又拍拍刀疤:“你也跟着出去吧,我和两位贵客要吃饭了。”他的语气极为温柔,就像在娇哄自己的爱子一般。
 
  刀疤“呜”了一声,摇着尾巴站起来,乖乖地跟在了小弟身边。小弟亦不再停留,一手攥着下菜单,一手提着刀疤的项圈,领着那大狼狗出门往后厨而去。
 
  片刻后便有服务生把四碟冷菜摆了上来,另有小弟给三位大哥斟上美酒。只是先前去下单子的那个领头小弟却迟迟未回,想必是在后厨盯工吧。
 
  高德森率先端起了酒杯:“感谢两位兄弟光临,别的先不说,这杯酒我敬二位,干了!”言罢便一饮而尽。龙哥道了句:“谢谢高老板!”跟着把杯中酒喝完。阿华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杯子,虽然没说什么话,但是酒倒也喝得爽快。
 
  立刻便有小弟上前续了酒,高德森毫不停歇,紧接着又举起了第二杯。按照酒场惯例,这第二杯酒主人就该提起些话题了。
 
  “这些年大家都在省城,走动得却不多。所以今天我特意摆下这桌酒,请两位兄弟过来聚聚。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和两位兄弟多联系联系,以后相互间好有个照应。”说完这番话之后,他一仰脖子,将这第二杯酒又倒入了腹中。
 
  龙哥也随着喝完第二杯酒,表态道:“说的是啊。大家都在一路打拼,不靠兄弟靠什么?说句俗的,团结起来力量大嘛!”
 
  阿华只是跟着喝酒,却依旧沉默不语。高德森见气氛有些冷,便放下酒杯,干脆直愣愣地把话向着对方抛了过去:“阿华兄弟,你觉得呢?”
 
  阿华把空杯子捏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终于开口道:“相互照应当然是好。高老板年纪比我们俩都大,可得好好提携提携我们这两个小兄弟。”
 
  龙哥一听这话如此靠谱,不禁脸色一喜,满口打起了包票:“那是一定的,高老板请我们吃饭,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高德森却听出阿华话里有话,他只是例行公事般微微一笑,等待对方的下文。
 
  果然,龙哥话音刚落,阿华便又继续说道:“今天下午龙宇集团会拍下新城的那块地皮。等地皮到手之后,在工程运作方面,还请高老板多多指教。毕竟小弟刚刚接手公司的运作,好多事情都还缺些经验。”
 
  高德森舔了舔嘴唇,陷入了沉默之中,龙哥的笑容更是僵在了脸上。本来这次他们把阿华约来,正是要洽谈下午那块地皮的事宜。没想到阿华不等他们提出来,便抢先一步展现出对那块地皮志在必得的气势。这一下就反客为主,反倒让高德森不好开口了。
 
  一片寂静中,龙哥跳出来打了个圆场:“哎呀,这件事一会儿再说。来,大家先把第三杯酒干了。高老板,这杯该我们敬你。”
 
  龙哥刚刚端起酒杯,高德森却做了个“且慢”的手势。随即后者端起自己的那杯酒,沉吟着说道:“阿华果然是个直来直去的汉子……既然你提到了那块地,那就不妨把话敞开说吧。新城的这块地,你老哥我也想要。”
 
  阿华端着酒杯迎上去:“那就等下午的拍卖会之后,我请高老板喝酒,给老哥赔罪。”他说话的语气泰然自若,好像那块地已经划归在龙宇集团旗下一般。
 
  高德森一缩手,把酒杯撤了回来。他喟然轻叹了一声:“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集团一向财势旺盛,你们要想拿那块地,恐怕没人能拼得过你们。不过大家拼来拼去有什么好?到头来反倒便宜了外人。你如果信得过老哥,倒不如先听我说几句。”
 
  阿华也将酒杯放下。这几个回合下来,他已隐隐占了些上风,现在既然对方要说话,不妨就静观其变。
 
  高德森斟酌了一会儿之后,又继续说道:“当年邓总在的时候,龙宇集团要拿地,我想省城没人敢说个不字。可现在邓总走了,形势难免就要复杂一些。东城的王麻子,郊区的彭大炮,还有市区,包括外埠的几个大老板,现在都对那块地虎视眈眈啊。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即便能拿到这块地,恐怕价格也未必能那么如意。”
 
  阿华点点头,这话他倒也认同。邓骅死了之后,龙宇集团的威慑力已大不如前,而越多的人参与竞标,最后的价格肯定就越高。
 
  见对方接受了自己的言论,高德森的精神为之一振,趁热打铁抛出了自己的算盘:“如果我们两家联手起来,局面就大不一样了。”
 
  阿华微微眯起眼睛:“怎么个联手法?”
 
  高德森迎着阿华的目光:“不瞒你说,这些天我已经把其他想要竞标的人都搞定了,今天下午,他们只是过去陪着玩一玩。现在就只剩下你我二人,如果我们都不往上抬,这块地的价格就高不了。”
 
  阿华明白高德森的意思,只是对方对于最关键的问题还没有说明。他不喜欢兜圈子,单刀直入地把这问题抛了出来:“既然我们都不喊价,那这块地到底给谁呢?”
 
  高德森笑了笑:“你刚才也说了,对工程建设方面没什么经验。既然如此,不如就把这块地先交给老哥。然后我们可以一起来做,到时候兄弟你的那一块,老哥绝对不会亏待了你。”
 
  “这一点我可以担保。”龙哥拍着胸脯说道,“高老板做事情,该清楚的地方绝对不会含糊。”
 
  “我的那一块……”阿华细细地品味了片刻,问,“你说的是我个人,还是龙宇集团?”
 
  高德森“嘿”了一声道:“这又有多大区别呢?照我说,龙宇集团不如就和我旗下的公司合并在一起,集团的资产就算作你们兄弟二人在我公司里的股份。”
 
  这番话终于彻底暴露了高德森的野心:他竟是要通过阿华和龙哥挖去龙宇集团的墙脚,最终实现将龙宇集团一口吞并的目的。这个思路即便龙哥也是第一次获悉,他瞪着眼睛,喉头“咕”的一声,干咽下一大口唾沫。
 
  对方的胃口实在太大,可开出的条件却又足够诱人!
 
  阿华紧盯着眼前的那杯酒,良久不语。
 
  高德森再次举杯:“两位如果不嫌弃高某无能,就喝了这第三杯酒吧!”说完便先干为敬。
 
  龙哥端起自己的酒,转眼瞥见阿华仍一动未动,又犹犹豫豫地放了下来。
 
  高德森料到会有这样的场面,毕竟此事干系太大,搁在谁眼前都很难立时决断。他也不催促,只是笑道:“看来阿华兄弟对我的诚意还是有所怀疑啊。没关系,没关系!”连说了两句“没关系”之后,他转过头看看身后的小弟:“你们去催催,酒都喝了好几杯了,热菜怎么还没上来?”
 
  一个小弟小跑着出了包厢,没过半分钟便又折了回来,气喘吁吁地汇报:“高总,大菜已经做好了,正往屋里端呢!”
 
  高德森点点头,那小弟又闪到了他的身后。就在这时,一股浓郁的香味悠悠地飘了过来。阿华一早起床还没有吃饭,闻到这股香味,腹中倒也是咕咕咕地食欲大起。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先前去下菜单的那个领头小弟碎跑着进入了包厢内。他两臂环抱,托着一个硕大的铜锅,阵阵香味正是从那铜锅中散发而至。
 
  高德森使了个眼色,领头小弟便将铜锅放在了阿华面前。却见里面满满一锅,炖的都是通红油亮的肉块。另有小弟上前拿起锅中的舀勺,给三位大哥的碗中各自盛上了一勺肉。
 
  高德森做了个“请”的手势:“吃吧,千万不用客气。”
 
  龙哥早已被那肉香勾起了馋虫,他夹起一块肉送入口中,边吃边赞:“不错不错,高老板手下,就是个厨子也非同凡响啊。”
 
  高德森也夹起一块肉品了几口,同时招呼阿华:“阿华兄弟,别愣着啊,这道菜可是专门为你准备的。”
 
  “为我准备的?那我倒要仔细尝尝。”见对方如此热情,阿华也不好太过冷漠,他夹起碗中肉,入口之前又不经意地问了句,“的确是很香啊,这是什么肉?”
 
  高德森双目一凛,道:“狗肉。”
 
  阿华一愣:“狗肉?”
 
  “阿华兄弟刚才不是说:不懂养狗,只知道吃狗肉吗?所以我就让手下宰了刀疤,做成这锅狗肉,请阿华兄弟一饱口福!”高德森用锐利的目光看着阿华的双眼,一字一句地说道。